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集团2024-2027年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单位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集团2024-2027年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单位1、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2
****
1.鉴于本项目要求的评审业绩规模较大,对投标人业绩要求较高;**省内同时具有不少于9个类似业绩的单位不足3家,具有排斥性。故建议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关于“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修改为:
“3.同一业绩(项目)如同时包含咨询和设计内容,该业绩(项目)仅计取一次得分。****委员会评审认可的资格审查业绩(项目)不参与此项评分;投标人业绩(项目)与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可以重复计分。”
答:本项目不具有排斥性。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项目2标段:请问给排水项目单个合同中“含口径不小于DN1600的给水(或排水)管道工程的咨询业绩或设计业绩,且DN1600及以上口径管道累计长度不小于2000米”的业绩是否满足本次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答:满足,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项目2标段:排水箱涵通常规模较大,如宽度和高度均大于1600mm,是否也视为满足口径不小于 DN1600 的给水(或排水)管道工程的要求
答:箱涵不满足要求。
4.项目2标段:随道路建设的管道或箱涵,如管径或尺寸不小于1600mm,是否也视为满足口径不小于 DN1600 的给水(或排水)管道工程的要求
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为单个合同中含口径不小于DN1600的给水(或排水)管道工程的咨询或设计业绩。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4分),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4分)中: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名称,否则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予以明确说明),因合同发包人单位重组或注销,无法提供合同发包人出具的证明,能否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审图合格证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性评价结论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明确项目负责人名称
答:可以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审图合格证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所提供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所提供材料中的项目名称须与获奖项目名称一致。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路7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2826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 2588 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272、****3831
2024年9月1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8日
附件:****答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