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中心新技术试点项目提供10台GPU服务器,其中显示卡使用某消费级,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签订方式:签订单项合同。
1.3签订金额:最终中标金额。
1.4质保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2年。
1.5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到货。
1.6供货地点:**省。
1.7标包及份额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所有采购内容由1家中标人承担。
1.8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未含税总价****0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包1 | 人工智能通用计算设备(推理型)(非标产品) | 套 | 10 |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合法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2.2投标人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3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GPU服务器产品的唯一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制造商与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则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5)投标人所投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信故障,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6)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7****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截止投标日期,****集团有限公司或****公司(或被所投标段省份)在本品类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0)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3年)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注: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经营状况承诺书。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9.1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北滨**路666号
联系人:范文渊、郑婷、梁樱馨
9.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广场2号楼12层1204室
联系人:马仪、单继红、刘金鹏、姚悦、张建国、张琪、韦海仓、刘茹霞、周明珠、徐磊、陆西
电 话:139****8129(项目咨询/报名咨询),187****8819(应急咨询)
邮 箱:****@139.com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供应商操作指引(客服咨询电话****390123):
(1)供应商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进行系统注册。(已注册供应商跳过此步骤)
(2)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行项目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