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长征路院区)二期工程已经由****委员会以关于重新审批****(长征路院区)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泰发改投[2024]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征路院区)二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地点:**市长征路以西、板桥路以北、国庆中路以南、环**路以东 2.2工程规模:主要建设1幢1F液氧站汇流排闸,1幢9F综合楼,1 幢2F医疗用房,一幢3F食堂及报告厅,1幢2F高压氧舱及核素病房等,建筑面积约24700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18400平方米。同步实施老院区大楼外立面改造、连廊、污水、配电等相关配套设施。 2.3工期要求:17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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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监理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国家级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备注:国家级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在**市域外无在监工程,在**市范围内最多有两个在监工程(不含本工程);注:在监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职务。 (5)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无在建工程;注: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 ①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他监理人员要求:投标人中标后需配备满足《**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规定的人员。 ②招标代理负责人:具有国家级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协会签发的中级(含)以上《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证书》或建设工程类中级(含)以上职称; ③造价咨询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 ④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在**市域外无在监工程,在**市范围内最多有两个在监工程(不含本工程);注:在监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职务。 备注:国家级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国家级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7)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时间要求:2024年3月-2024年8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8)项目总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执业中不得兼职本项目其他管理岗位。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无要求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总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3(5)、3.3(6)第④款、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获取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9月20日00时00分至2024年09月25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 |||||||||||||||||||||
5.投标截止时间 |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30日09时00分 | |||||||||||||||||||||
6.评标方法 | |||||||||||||||||||||
6.1是否评定分离:否;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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