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服务项目(2024年度)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9日 17:3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市**区**路博雅轩A座10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市**区**路博雅轩A座10层 | ||
预算金额 | ¥14.20278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孔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3364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空港经济区东七道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老师022-****61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路博雅轩A座10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孔老师186****3364 |
项目概况
****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服务项目(2024年度)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如有疑问请致电186****336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服务项目(2024年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2027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服务项目(2024年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办公厅、****办公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总局****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须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须提供2023年****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须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5、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被授权人开标前三个月缴纳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投标人须提供《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三)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如有疑问请致电186****3364
方式:获取磋商文件须将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路博雅轩A座10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路博雅轩A座1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空港经济区东七道99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22-****6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博雅轩A座10层
联系方式:孔老师186****33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老师
电 话: 186****3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