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选代理机构)受 **** (比选人)的委托,拟对 **区2024年“75周年国庆”氛围营造项目 进行比选,兹邀请已报名的单位参加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区2024年“75周年国庆”氛围营造项目 。
三、预算金额: 294133.02元 。
四、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 **区2024年“75周年国庆”氛围营造项目 ,共一个包,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五、参选单位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比选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比选文件自2024年 9 月 20 日至2024年9月 24 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在 现场获取。
本项目比选文件无偿获取,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除非本比选项目终止,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未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现场获取地址:**市**区锦华路二段88****广场F1座1802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加盖鲜章件)
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9月 25 日10:00(**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应在比选当日前递交或邮寄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市**区锦华路二段88****广场F1座1802号 。
九、比选申请文件数量: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u盘方式)一份 。
十、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通讯地址:**市**区华泰路33号
联 系 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028-****1611
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市**区锦华路二段88****广场F1座1802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8-****7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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