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家子法庭室内功能及庭院结构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孤家子法庭室内功能及庭院结构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交易中心****采购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10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4]-02750号
项目名称:****孤家子法庭室内功能及庭院结构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70194.42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视为废标)
采购需求:****孤家子法庭室内功能及庭院结构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资质有效;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1.****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
3.3供应商须具备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4供应商须具备由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加盖公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2023年成立至2024年1月1日不足1年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执行**省关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9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2024年9月26日下午16时00分。
方式:供应商自行登****交易中心****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交易中心网(www.****.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7688;技术支持电话:400-****-0000。
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16点00分。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时00分(**时间);
地点:****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五、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时00分(**时间)
地点:****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竞争性磋****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等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域LED屏幕为准。
2.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交易中心****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3.供应商请注意:请潜在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投标意愿的供应商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延期等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文件的供应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下载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名 称:****
地 址:**县
联 系 人:咸咏泰
联系方式:0434-****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85****0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85****0678
4、监督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处
****磋商文件.doc
来源: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