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排水防涝**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卫发改发【2024】17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申请中央、自治区预算内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街老旧雨污合流管道进行雨污分流改造:**d600—d1200雨水 主管4289米、d600 雨水副管1234米、d600 雨水支管210米、雨水口连接管2966米,**雨水检查井151座、雨水收集口440座。管道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更新铺设d400 —d600排水管2436米,配套更新检查井66座。管道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更新铺设dnl10—dn315给水管2670米,配套更新阀门井、消火栓井49座。管道采用聚乙烯塑料管;对全段4172米道路进行管道埋设后恢复。包兰铁路至**大道段长1905米,恢复机动车道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大道至滨河路段长2267米,恢复非机动车道,局部维修破损道牙,两侧人行道海绵化改造,配套完善交通、照明等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区
2.3计划工期:251日历天;
2024年10月23日至2025年6月30日(含冬季停工天数)
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市排水防涝**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一标段(K0+000.0~K0+925.00);
**市排水防涝**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二标段(K0+925.00~K1+907.08);
**市排水防涝**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三标段(K2+000.0~K3+089.9);
**市排水防涝**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四标段(K3+089.9~K4+172.2);
**市排水防涝**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五标段(本项目监理)。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 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四标段施工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五标段监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0 14:00至2024-09-29 23:59(**时间,下同), 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14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大道21号 地 址:**市**区**北街北寺巷62号青峰园**公寓7楼
邮 编:755000 邮 编:750000
联系人:王建亮 联 系 人:张琳、李洋
电 话:0955-****679 电 话:181****594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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