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口镇亭坑村林木采伐项目公告
****拟将**县水口镇亭坑村林木采伐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招标,项目内容:共设三个伐区,采伐面积224亩,蓄积量为916.2立方米,出材量为416.8立方米(其中杉木出材量195.1立方米,**松出材量188.8立方米,阔叶树出材量32.9立方米),设计书号:202********060178,202********060179,202********060180。详细的采伐范围及技术要求以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及伐区调查设计书为准。
请有意竞价人携带有效证件于2024年10月18日下午17时30分前到****进行报名(地址:**县瓷都大道92****集团C幢404室),具体竞价时间、地点、形式等详见竞价须知(项目联系人:小许,199****7318)。
代理机构:****
2024年9月26日
**县水口镇亭坑村林木采伐项目竞价须知
受****委托,**县水口镇亭坑村林木采伐项目同意由****采用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承包人。
一、报名资格:
(1)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依法经营的独立法人、个体及年满18周岁自然人均可。
二、报名资料和保证金缴纳
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如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上述证件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竞价保证金人民币 伍仟元(¥:5000.00元)的缴款凭证,否则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竞价活动。
账户名称:****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银行**县支行
账号:1358 0101 0400 33635
注:携带转账凭证等向招标代理登记报名,****银行缴款人姓名一致方取得竞价资格,并缴纳报名费贰佰元,否则无权参加,逾期不予报名。
三、竞价方式: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价人。本项目竞标底价由委托单位现场公布,竞价人的报价须高于开标现场公布的竞标底价,若低于或等于底价的均为无效报价。
四、报名地点:****(地址:**县瓷都大道92****集团C幢404室)。
五、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下午17时30分。
六、标的内容:共设三个伐区,采伐面积224亩,蓄积量为916.2立方米,出材量为416.8立方米(其中杉木出材量195.1立方米,**松出材量188.8立方米,阔叶树出材量32.9立方米),设计书号:202********060178,202********060179,202********060180。详细的采伐范围及技术要求以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及伐区调查设计书为准。
七、服务期限:采伐指标下达后,需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林木采伐任务。每逾期一天按500元/天扣除违约金。逾期最高违约金为合同价10%。
八、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竞价时间):2024年10月21日15时30分(投标人须于上述截止时间前递交完整密封并由竞价人签字或盖章的报价函,逾期递交或未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将被拒收,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1)。
九、投标地点:德****管理中心****中心九楼)。
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该投标人不具备竞价资格
(1)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的;
(2)未对《报价函》进行密封的;
(3)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报价函》的;
(4)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现场公布的最低限价的;
(5)提交的《报价函》未按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十一、竞价方式:根据投标人填写的《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1),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包人。竞价过程中报价相同者,由同标价的竞价者再次现场进行报价确认承包人,再次报价不得低于上次报价。再次报价仍相同的,现场采用抽签形式确认排名。
十二、付款方式:承包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且在签订承包合同前须将承包费一次性全额缴纳给招标人。
十三、承包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前承包人须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承包费等相关费用,否则不予签订且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
十四、承包****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及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林业费用,包括不限于设计伐区费用,检疫费等。
十五、有意向的竞价人,请自行至山场查看现场情况,招标方不统一组织。
十六、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2500元、设计费等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支付,竞价人需自行考虑相关风险核算成本,上述费用由承包人领取通知书前按要求进行缴纳。
十八、本须知及《承包合同》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十九、联系人
招标人:****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135****1496
联系地址:**县水口镇亭坑村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小许
电话:199****7318
联系地址:**县瓷都大道92****集团C幢4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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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