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东站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1.谈判条件
****车务段**站、**东站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根据《****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明确所属工程工业企业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宁铁经函〔2023〕281号)相关规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并具备相应资质的非运输企业与我单位就该项目相关事宜进行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实施地点:**车务段管辖范围**站、**东站。
2.2建设规模: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2.3计划工期:2024年11月30日前完工,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开工。
2.4谈判范围:**车务段**站、**东站视频监控系统工程。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二级及以上、信息系统集成能力二级及以上、同类建设工程业绩。
3.2 ****制造厂商的有效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
3.3 诚信要求
3.3.1 本次谈判要求谈判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规定期限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在规定期限内被拒绝**的。
3.3.2 本次谈判对在规定期限内存在失信情形的潜在谈判申请人依法进行限制。
3.4 相关技术、安装要求及标准
技术标准 | 1、《铁路通信设计规范》TB1006-2016; 2、《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QCR_575-2022);3、《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技术规范》TB 10180-2016 ;4、《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 10063-2016; 5、《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GB 51158-2015; 6、《通信光缆第1部分:总则》GB/T 13993.1-2016; 7、《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技术规范》TB 10180-2016; 8、《铁路信息机房通用技术规范》QCR571-2017; 9、《铁路通信、信号、信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7); 10、 现行标准及有关规范规定等。 |
技术要求 | 1、本工程所用光、电缆及电线的绝缘、护套及机械防护材料,应满足《铁路工程防火规范》相关要求,采用低烟、无卤阻燃材料。预留的通信沟槽管洞在施工完毕后应进行防火、防鼠封堵。 2、前端设备安装位置,根据现场情况可酌情调整。室外监控塔架上前端应按设备商要求安装。监控塔架柱需预留距 正线/电力设备的倒杆距离,避免影响行车。监控塔架与基础的连接在保证牢固和方便检修的条件下,可进行水泥包 封。与摄像头等连接的视频电缆需可靠固定、绑扎,并能适应摄像机反复转动、现场风压及震动的现场使用及环境要 求。 3、摄像机及****设备厂家提供****设备厂家的现场技术督导要求为准。 4、既有线路工程环境复杂。室外线缆施工前,应先定测,线路径路须获得运维部门的认可,防护方案合理。 5、在运营线路范围内敷设线缆和安装、调试设备时,应事先与相关部门联系,签订安全协议后方可施工。采用直埋 方式敷设线缆时,开挖电缆沟前,应**有关维护单位实地勘察线缆径路上地下管线及建筑物状况。开挖时,应有维 护单位人员配合,严禁损坏通信光电缆、信号电缆、电力电缆及煤气管道、供水管道等地下设施。光电缆埋深应符合 《铁路通信施工规范》(TB 10205-99)的有关规定。利用既有槽道、既有管道敷设光缆时,敷设前应对槽道、管道 进行勘查,施工时应确保运用光、电缆的安全,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清理恢复。 6、监控杆塔及室外摄像机等基础及设备的安装需满足《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第七章第203条“接触 网带电部分至固定接地物的距离,不小于300mm;至机车车辆或装载货物的距离,不小于350mm。跨越电气化铁路的各 种建(构)筑物与带电部分最小距离,不小于500mm。”相关要求。 7、施工过程中,****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确保行车安全。环保及质****集团、路局颁发的相关规范、规定、施工技术指南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未尽事宜,按照国铁集 团、路局颁发的设计规范/暂规、施工技术指南、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 8.所有施工必须做好施工防护,在涉及到电工等特种作业时,须安排具有相应资质人员持证上岗,若发生责任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全部由承揽方负全责。 9.供应商方须配足施工劳力和设施设备,按期完成项目。 |
安装要求 | 1.原有设备用品须完整归位,不破坏原有功能,电线路改造不得破坏、损伤原有线材。 2.施工现场不得从事与本项目无关活动。 3.遵守采购人有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现场施工不得影响正常办公秩序。 4.网络安全要求,该项目设备只能接入铁路内部网络,进场前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必须和甲方签订网络安全承诺书或已经签订当年的网络安全承诺书并参加甲方的网络安全宣贯会议或者学习。 |
4.谈判申请文件的提交
4.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19时00分至2024年10月9日19时00分,递交谈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19时00分,地点为****市**区**大道103-4****车务段。
4.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申请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谈判人:****
地址:****市**区**大道103-4****车务段
联系人:王悠涛0776-****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