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村经济发展,经村委会四议两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我村151.43亩林地进行公开招租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土地坐落:**村东环村路,南至村南环村路,北至北王堡村地界,南至十七队沟地。
2.招租用途:主要用于林业种植、养殖及相关农业活动。
3.竞价起始价:60元/年/亩。
二、面积和租金
1.招租面积:总面积151.43亩。
2.承包金额及上交方式:承包金最终以中标价为准。中标者应在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15日内向发包人交清合同约定的五年租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依法没收保证金,收回土地经营权,土地重新对外招租。租金按次支付(每五年为一次),于合同期内每五年后当年的10月1日前支付下一次租金;否则发包人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并终止合同,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三、土地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30年(2024年10月1日至2054年10月1日。)
四、报名要求
1.报名资格:报名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村村民或在北辛兴村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将没有竞标资格。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意向报名人(个人或涉农经营主体)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法人证照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签字或加盖公章),在****进行报名登记。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27日-2024年9月29日(每日09:00-17:00)
4.资格审核:发包人工作人员会对报名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发包人以电话形式通知报名人审核结果。
5.竞价保证金:意向竞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退回时不计利息)。中标人在竞标结果生效后(公示期结束,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内未与发包人签订承租合同,由发包人没收中标人竞价时的保证金。(保证金金额:小写: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6.现场踏勘:发包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竞价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竞价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并依据周围的环境进行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竞价,中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提出任何要求。
六、竞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现场自由竞价方式(正向竞价)确定中标人;意向受让方需正向递增报价。
现场自由竞价交易规则:竞价期(30分钟),在此期间内,所有参与竞价人可以对意向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低于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竞价期满,最高出价者直接获得成交资格。
竞价过程中,实时展示当前竞价项目各意向受让方最新报价、竞价倒计时、报价次数、报价记录等信息。
竞价结束后,最高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成交人需在指定时间内与成交人签订承包合同。
七、交易开始时间
2024年9月30日15:00开始,加价幅度为5元/年/亩。
八、出租方(发包人)义务
1.本项目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项目拥有自主处置权,招标的经营权项目必须权属清晰。
2.招标方经营权出租项目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
3.招标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4.招标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5.村负责各种矛盾协调。
九、承租方(中标人)义务
1.竞价人应该在参加交易前对项目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排灌设施、真伪等情况进行勘察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
2.承包期内国家政策性补贴由中标人享受。国家政策性收费由中标人缴纳。
3、中标方需在指定时间内必须与发包人签订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合同,不按规定和逾期视为违约,按规定没收违约金。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2.土地承租期间,****政府重大项目需要征地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用归承租人所有。
3.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和缴纳保证金的的一律没有竞价资格。
十一、注意事项
1.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予以罚没。
2.承包期内乙方对村集体所有的林业井进行管理维护使用,承包到期后要保证林业井能够正常使用。
3.承包到期后如乙方不继续承包,所投资的农业生产设施甲方要对乙方进行合理补偿,乙方栽植的苗木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村委员会咨询,其他相关事宜解释权归****,报名视同认可。
5、发包人:****
地址:河**赵家庄街道北辛兴村
联系人:赵书记
联系电话:182****3222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