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濠城镇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9月25日
更正事项:谈判公告、谈判文件
更正内容:
1.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第2条第(2)项“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财政厅****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本项目不涉及)”
现修改为:
“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财政厅****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
2.****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第1条第(11)项“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 ¨否 √不涉及”
现修改为:
“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 ¨否 ¨不涉及”
3.****政府采购合同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无”
现修改为:
“包装特殊要求: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财政厅****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
4.原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修改为:“2024年10月9日9时30分(**时间)”
更正日期:2024年9月29日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濠城镇垓下路东段北侧
联系方式:183****8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汉兴大道投资大厦西附楼一楼
联系方式:199****0886、131****83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鹏(采购人)、汪济汉、陈雨阳(代理机构)
电话:183****8736(采购人)、199****0886、131****8398(代理机构)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