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胡坊镇生态环境治理与农林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胡坊镇生态环境治理与农林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已经上级批准建设,****政府批准该项目采用EOD模式实施。项目业主为****。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及债务融资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包括但不限于社会资本自有资金、银行融资等。本项目由 ****作为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本次招标工作按照《****政府招标法》及《政府和****政府招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市**县胡坊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分为2个子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县胡坊镇主镇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主要对主镇区古月街、EOD 智慧展示馆、****广场、红军民宿和药泉谷等区域进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2)**县胡坊镇农林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总规模40000亩,包括林地赎买、集约人工林栽培、森林生态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和****示范区。其中林地赎买:人工商品林购买39000亩,租地造林1000亩。集约人工林栽培:集约人工林栽培40000亩。按造林模型分,模型1-1:10阔8000亩,占集约人工林栽培的20%;模型1-2:8阔2珍32000亩,占集约人工林栽培的80%。森林生态建设:在现有林改培中,选择生长良好、林下条件适宜的地块开展森林生态建设30亩。
2.2 项目投资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57652.56万元,其中**县胡坊镇主镇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投资金额约为8468.2万元;**县胡坊镇农林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投资金额约为49184.36万元。工程费用以招标人或其指定单位最终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准。
2.3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县胡坊镇生态环境治理与农林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的社会资本招标。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和运营****公司成立后,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另行发包或招标)。工程范围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4 **期限:本项目**期限30年,建设期8年(包含设计、施工),其中**县胡坊镇主镇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建设期2年,**县胡坊镇农林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期8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综合竣工验收之日;**县胡坊镇主镇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运营期28年、**县胡坊镇农林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运营期22年。若建设期缩短或**,项目**期保持不变,运营期相应**或缩短。
2.5 项目公司组建要求:项目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注册所在地(**市**县胡坊镇)、组****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必须具有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资质,项目公司中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EOD项目合同》中约定的中标社会资本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除外)。在《投资**协议》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中标****集团在**县按照90%:10%的股权****公司,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整体立项、投资、融资、建设、运维等工作。
2.6 质量要求:
(1)投资运营**要求:需满足项目的投融资、运营的要求;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7 资金来源:本项****公司通过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融资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包括但不限于社会资本自有资金、银行融资等。其中,项目资本金应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中关于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且满足金融机构的融资要求,如金融机构的审贷要求项目资本金高于国发〔2019〕26号中规定的最低资本金比例,则由中标社会资本承担差额部分的出资义务。债务融资部分必要时由中标社会资本提供第三方担保或增信。项目**期内,政府方不为本项目的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项目资本金:不少于投资总额20%(实际比例以金融机构要求为准),按建设进度逐步到位;债务融资:除项目资本****公司负责筹措,****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但所获资金仅限用于本项目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或是该等企业的联合体),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承担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3.3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多于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负责本项目投资任务,****公司所占的股权比例合计为90%。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承诺: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社会资本方参与项目的投资,****集团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在项目所****公司,****集团****公司10%的股权,中标社****公司90%的股权。****公司为主体筹措资金参与**县胡坊镇生态环境治理与农林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投资开发。项目投资**须满足《**县胡坊镇生态环境治理与农林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投资**协议》中对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和运营维护的要求。
(2)若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小组予以否决(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③为本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
(5)本项目整体**期原则上不超过30年,自《EOD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立项备案范围内的所有子项目完成验收之日止,生态环境治理类项目建设期应在2年内完成。
(6)中标社会资本方不以****政府隐性债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 定标方法:****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9 月 29 日 17时 00 分,至 2024 年 10月 09 日 17 时 30 分(**时间,下同****集团农交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cn/)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费用300元(包含标书费200元**台技术服务费100元)。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预算文件、工程图纸等电子版资料)售后不退,过期不售。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09 时 0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免缴保证金形式,符合免缴条件的还可以使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⑦其他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集团农交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cn/)完 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集团农交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cn/) 、**市公共**交易网(https://smggzy.****.cn/smwz/)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胡坊镇
联 系 人:伍先生
联系电话:136****869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罗厝岗安置小区2A56栋
联 系 人:小罗
联系电话:151****7060 邮 箱:****@qq.com
监督部门:****改革局、****环境局
地 址:**县
联系电话:0598-****446、0598-****668
交易平台名称:****集团农交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
网址:http://ztb.****.cn/
联系电话:0598-****936、0598-****927
交易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市**区凤岗**西路10号
联系电话:0598-****936、0598-****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