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9-29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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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元 人民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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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 |||||||||||||||||||||||||||||||||||||||||||||||||||||||||||||||||||||||||||||||||||||||||||||||||||||||||||||||||||||||||||||||||||||||||||||||||||||||||||||||||||||||||||||||||||||||||||||||||||||||||||||||||||||||||||||||||||||||||||||||||||||||||||||||||||||||||||||||||||||||||||||||||||||||||||||||||||||||||||||||||||||||||||||||||||||||||||||||||||||||||||||||||||||||||||||||||||||||||||||||||||||||||||||||||||||||||||||||||||||||||||||||||||||||||||||||||||||||||||||||||||||||||||||||||||||||||||||||||||||||||||||||||||||||||||||||||||||||||||||||||||||||||||||||||||||||||||||||||||||||||||||||||||||||||||||||||||||||||||||||||||||||||||||||||||||||||||||||||||||||||||||||||||||||||||||||||||||||||||||||||||||||||||||||||||||||||||||||||||||||||||||||||||||||||||||||||||||||||||||||||||||||||
**市********集团负责实施段)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二〇二四年九月 目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集团负责实施段)(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6-410400-04-01-434066),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市********集团负责实施段) 2.3.项目规模:项目于昭灌北干二分干设取水口,向东经**口湿地,穿平郏路、西环路后与平煤铁路并行,至培英街以东与平煤大道并行至东**,涉及**县、**区和**区,项目预算金****46579.73元 2.4.招标范围:**口湿地段(K0+000-K1+710)、龙韵广场段(K4+400-K5+400)、华耀城至培英街段(K7+850-K13+063)、培英街至一矿路段(13+500-13+940)。总长8.26公里的暗涵管道施工,其中DN2600管道2.64公里、DN2000管道5.62公里;水系建筑物7座,包括**进水闸1座、节制闸1座、支沟管道补水5处,**河水土保持方案实施。 2.5.工期:60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格: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无其他在建项目(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 3.3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不足1年的,提供自注册年度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具有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页截图或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 3.6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人拒绝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可将上述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时间应为本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时间: 2024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 每天上午 00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2 时 00 分至 23 时 59 分 4.2.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4.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cn/)“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下载EGP版本招标文件。投标企业未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招标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于系统内无法上传。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cn/tzgg/10814.jhtml 4.4.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时间: 2024 年 10 月 23 日 9 时 30 分(**时间)。 5.2.地点: ****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7. 其他补充事项 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市公共 **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该公告已同步至“****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监督部门:****水利局 联 系 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0375-****01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52428F 地址:**市建设路西段270****广场对面) 8.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新**吉祥路与未来路交叉口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5-****611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区****段西21号院3号楼扩建楼1单元2楼西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86****2808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ggzy.****.cn/ggzy/)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ggzy.****.cn/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具体内容见:****交易中心关于恢复重大紧急项目交易服务的公告http://ggzy.****.cn/tzgg/41494.jhtml) 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并在开标记录表签章确认。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投标文件就实质内容偏离招标文件,否则视为重大偏差,为废标。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可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澄清。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交易中心系统中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交易中心系统中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布在招标公告的媒体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须在招标管理机构及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具有和招标文件相同的效力。 2.2.3 投标人应及时在发布的媒体查看澄清内容。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修改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授权委托书; (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其他材料;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至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相应报价。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招标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工程成本、利润、税金、以及风险因素等全部费用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50日历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投标保证金由电子交易系统直接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1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2.1.2资格审查标准”。 3.6备选投标方案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4 投标文件份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特别注意事项 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电子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网在 “组件下载”中查看。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开标时需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网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文件格式为:xxx公司+项目编号.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文件格式为:xxx公司+项目编号.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1)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所生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仍为一个电子文件,投标人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时应将所报标段全部勾选后制作生成。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三)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进行招标,投标人可以通过网络登录交易平台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远程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在招标文件中另行规定)。也可以携带CA证书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2、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如投标人未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请投标人使用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10分钟内完成。待所有投标人全部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如投标人携带CA证书至现场参加开标的,首先应按照中介服务机构指引,使用投标人CA证书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3、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4、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能够正常工作,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唱标。 5、开标时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中在开标大厅中点击开标一览表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唱标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通过**市公共**交易网电子化交易系统提出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唱标内容。 6、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1.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实行“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流程详见招标公告。 6. 评标 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从专家库中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 “****协会(豫招协【2023】002文件”规定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本项目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足额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10.3当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施工图纸工程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解释权归招标人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证件均以投标文件为准,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程序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3.4.3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但不得在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 二、公示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应当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管理部门备案,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关于澄清、说明或补正 2、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2.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2.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委员会继续评标。 3关于****委员会成员 3.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3.2****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4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5评标委员会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第四章 合同条款项目名称 (标段) 施 工 合 同 书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名称、标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二)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三)资金来源:。 (四)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 (一)施工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二)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季节气温变化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而影响工程进度; 以上情况乙方需提交书面说明和申请,经甲方核实批准后,工期方可做出相应顺延,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最终以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注册证号: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件 3、工程施工图纸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授权委托书 七、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提供施工图纸、工程设计图。 2、对乙方使用的材料有检验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有质量问题的材料,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 3、在施工中,甲方负责工程的全程监督及管理,有权因为质量问题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由此造成费用由乙方承担。 4、具有对施工进度的认定权。 5、甲方对乙方施工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建设项目资金公示牌实行标志管理。 2、施工中应接受甲方、监理单位的监督,****公司提供的合格监理报告,并有监理人员签字的现场监理记录,否则不予竣工验收。 3、提供开工、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开工、竣工等各项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 4、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施工造成工伤及其他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自行协调解决施工中的外部环境及问题纠纷。 6、此工程所产生的税和有关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税和费。 八、工程保证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公司进行投标,如发现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及法律责任。 (二)担保方为本项工程提供保函和保证金,乙方为被保证人,担保方为保证人,业主为权利人。保证人在被保证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有保证人为权利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保证范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工程质量保证。 (四)担保方不得为同一个工程合同的承发包方提供主工程款支付保证和承包商保证。 (五)保证有效期为工程验收合格后180日内。如有停工、工期**等情形的,停工、**工期不计入保证有效期间。 (六)工程出现进度问题。 1、因乙方造成工期延误,乙方要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后同意延期,乙方擅自延期,扩大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超过30天的将在工程款中扣除。 2、工程出现工程质量缺陷问题验收不合格,经甲方通知后,如乙方接到相关通知书后,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履行修复、返工责任,甲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返工修复;实际发生****公司承担或工程款中支付。 (七)本工程保证未约定事宜,以《**省工程保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准。 九、工程质量及验收 (一)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规范及施工标准进行施工。混凝土工程要依据国家《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甲方委托有《资质等级证书》****公司,且检测质量体系健全,有先进、实用的检测设备和工艺,确保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准确和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倒卖、租借或者以其他形式使用《资质等级证书》。 2、乙方需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资料要按照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单位出具虚假质量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质量检测报告,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或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工程验收 1、乙方对所承建的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全部完工后,由乙方提出工程验收请验报告,甲方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委托有《资质等级证书》的监理单位等对完工项目进行质量评估、鉴定,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工程质量以检测报告为准,确保工程投资效益。 2、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履约程度进行核验,并作为交付或验收的依据。招标人应按照约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结果进行验收,以确认工程或服务符合合同要求。 3、验收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通知供应商限期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完全符合,如不影响安全,且比原设计合同单元部分提高了使用要求和功能的或属技术更新换代产品的,在价格不变的前提下,甲方可以接受验收;如不影响安全、不降低使用要求和功能,而且要改变确有困难的,经协商一致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减价接受验收。 5、验收时如遇施工数量与设计图纸数量不相符,验收数量以甲方及监理单位实地核算的实际完成数量为准。 十、违约责任 (一)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二)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乙方要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后同意延期,乙方擅自延期,则视乙方违约,扩大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三)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十一、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一)合同签订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以及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 (二)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时,须经甲方同意。由甲、乙双方书面签字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乙方不能强行施工,否则,由此而增加的预算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阻止损失的扩大。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3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 (四)因不可预见因素而增加工程量,乙方应及时通过监理人员报告甲方。否则,由此而增加的预算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如果乙方未按照工程正常的施工程序、材料标准、材料数量施工的,且造成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数额较大的从工程款中扣除。 (六)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付款方式 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预付估算价款的 10%为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从工程进度款中分 3 次扣回。每月 25 日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已完工程量报表,经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按实际完成量的 80%付款,当月工程计量金额低于1000 万元的累计至下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0%,****政府审计部门审计,建设单位取得审计评审报告后,支付至结算价的 97%;若不予审计,建设单位委托****公司出具结算报告定稿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余 3%作为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经发包方和监理方验收后无质量问题且达到承包人承诺的质量等级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十三、农民工工资支付 (一)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 定,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二)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签约并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农民工在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后,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禁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三)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 1、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 2、用人单位必须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签订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其它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约定。 1、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书面签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具体支付日期,可以在农民工提供劳动的当期或者次期。具体支付日期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未能在支付日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及时支付。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农民工签字等内容。 四、工资清偿 1、用人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用工单位清偿。 2、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时,应当在实施合并或者分立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经与农民工书面协商一致的,可以由合并或者分立后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清偿。 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依法解散的,应当在申请注销登记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招用农民工,农民工已经付出劳动而未获得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法律责任 1、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移交相关单位对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付、政府采购、招投标、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触犯刑法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2、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如发生工资争议时,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依法由其保存的劳动合同、职工名册、工资支付台账和清单等材料;不提供的,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施工单位或个人编造虚假事实或者采取非法手段讨要农民工工资,或者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的,依法予以处理。 十四、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五、工程移交 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同时填写竣工工程移交表,向所在项目有管辖权的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七、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经审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以便共同遵守。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本合同在 签订。 二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 4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2 份,承包人执 2 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另附) 第六章 图纸 (如有,另附)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制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习惯作法。 本工程实施中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在各个方面符合引用的标准规范。 本工程实施中采用图纸中指定的和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的为准。 二、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目前有关规定执行。 三、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中涉及到的规范、规程和标准集及相关技术要求。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第X标段)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 )的投标报价,以合同签订的开工日期起至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150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投标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项目经理简历表”中应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证;(签订的劳动合同)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他主要人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等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附件1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在该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项目经理不更换及无重**全生产事故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在该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发生过重**全事故,且在施工过程中不更换项负责人。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七、资格审查资料
后附营业执照(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原件扫描件(或图片)。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三)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原件扫描件(或图片)。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八、其 他 材 料 投标信息采集(附至最后一页) 1、投标人名称: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企业地址(同营业执照地址): 4、投标报价: 5、工期: 6、项目管理机构组成: 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注册证书编号: 技术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职称级别及职称证书号: 项目其他组成人员岗位及姓名: 7、类似业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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