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炉料抛丸机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补遗内容通知如下:
1、将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3、供货范围中
3 | 除尘系统 | 1 套 | 1、废气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极限为5mg/m3,噪音<85db(A) 2、布袋式除尘器,风量>22000m3/h,二级过滤 |
修改为:
3 | 除尘系统 | 1 套 | 1、废气为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极限为30mg/m3,噪音<85db(A) 2、布袋式除尘器,风量>22000m3/h,排气筒排放 |
2、将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中
※4.2.11.1除尘器为布袋式除尘器,系统设计风量>22000m3/h,变频可调,变频器选用SEW、西门子/INNOMOTICS、ABB或同等档次品牌产品,压差仪脉冲控制。废气为无组织排放,安装二级过滤装置,排放标准符合国家职业健康要求,颗粒物排放极限为5mg/m3,噪音<85db(A)。
修改为:
※4.2.11.1除尘器为布袋式除尘器,系统设计风量>22000m3/h,变频可调,变频器选用SEW、西门子/INNOMOTICS、ABB或同等档次品牌产品,压差仪脉冲控制。废气为有组织排放:①以车间地坪为基准,排气筒总高度不低于15米(高度必须满足环保要求,内径不小于900mm),板材厚度不少于8mm;②在排气筒上开设1个环保监测用的采样口,同时设置采样平台。采样平台边缘设置高度110mm踢脚板、护栏高度为1200mm,采用黄色涂装,设计符合并达到相关标准。③排气筒顶部加装防雨装置和避雷装置,并采取有效措施固定牢固。④排放标准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要求,颗粒物排放极限为30mg/m3,噪音<85db(A)。
3、在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6.3验收标准中增加以下内容
GB39726—2020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50087-2013 《工业企业噪音控制设计规范》
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注:以上1-3条内容为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的调整,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请对应本补遗进行响应。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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