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2024年****运输项目(项目估算额约178.59万元)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运输项目
二、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网站、****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公开栏、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公告期限为: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2日。
三、开标信息:开标日期:2024年9月27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线上开标室
四、评标结果信息: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不含税):87963.42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87111.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运输队;
投标报价(不含税):80240.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四中标候选人:**省****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91038.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五、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网站、****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公开栏、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管**陇**路73号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中州大道与鑫苑路交叉口阳光大厦9楼
联系人:侯女士、党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诉受理部门:********办公室
受理电话:/
七、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0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质疑书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