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扩建工程 已由 ****改革局 以故发改社会【2023】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扩建工程
2.2建设规模:拟在****院内**1栋4层装配式框架结构教学楼,建筑面积5295平方米;1栋4层装配式框架结构宿舍楼,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1栋1层装配式框架结构厕所,建筑面积360平方米;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9255平方米,项目建设完成后新增18个教学班,可容纳学生900人。
2.3建设地点:****院内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工期:360 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是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该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关于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加盖公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10 - 01 09:00至2024- 10 - 10 09:00(**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专区(http://hb.****.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专区(http://hb.****.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专区、****政府采购网 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 投标单位须在**市公共**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cn/)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环西路 128 ****中心四楼,电话:0318-****060,外地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省内任意城市公共**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7.2 为贯彻落实河****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标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签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标活动的行为。
7.3****建设厅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特别提示:按照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方式评审,对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 联系人:孙俊霞 电话:180****6017。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名称:**县建****办公室,电话:0318-****312 。邮箱: ****@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招采进宝**专区(http://hb.****.cn)。
(2)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
(3)收费标准:
项目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扩建工程 | 投标人/供应商 | 3000 |
招标人: ****
地 址:**县
联系人:房建国
联系电话: 0318-****26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高新区槐安东路与祁****九中心
联系人:孙俊霞
联系电话:180****6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