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市**县南河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招标公告
2024年度**市**县南河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市**县南河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以苏农复〔2024〕37号文、盐农建〔2024〕9号文、响农发〔2024〕14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县南河镇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2024年度**市**县南河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完成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汇总表及施工图纸及资料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南河镇**片:平整土地1600亩、土壤改良1600亩、 泵站6座、疏浚沟10.493公里、渠衬砌明渠22.89公里、排水暗管8.75公里、农桥2座、水闸76座、涵洞26座、农门80座、防渗渠便桥39座、分水池2个、门首19个、放水管0.8公里、、管灌300亩、智慧农业1项、机耕路11.906公里、沟道治理1.721公里。 具体范围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总投资额:约2728.58万元。 共分为一个标段,
2.4项目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具体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5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3.1.1资质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21年01月01日以后竣工的(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类似项目是指农田建设项目、灌区建设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以上项目包括**、改建、扩建、改造等)的施工业绩。
投标时须同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或验收鉴定书的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是指以下材料之一:(1)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2)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3)业绩****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4)该业绩已录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查询截图。
各项材料所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而所提供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1.4.1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3.1.4.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1.4.3****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1.4.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利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投标截止时间起无在建工程,须符合苏水基〔2016〕17 号文规定。
3.2.2其他要求:
3.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2.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1.2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
②项目负责人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书面同意,且再无其他在建工程;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以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为准)且未经竣(完)工验收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认定其有在建工程。投标人须按第8章中《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格式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符合条件②所情形之一的须提供原发包人书面证明,载明所符合的情形,表明同意投标人参加其他项目投标。
3.2.2.2投标人必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如果有)、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
3.2.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2.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按招标文件约定进行违约扣款。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49.****.193:880/#/logi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
8.2评标标准与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9.其他内容
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http://49.****.130:81/#/login
请统一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相应软件---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s://huiyizhao.****.com/website/#/download#选择**省);
注:(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49.****.193:880/#/login (注:此系统为新系统,需要重新注册主体库新信息与下载新驱动,具体可以参考交易系统界面操作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GEB8 下载网址为:https://huiyizhao.****.com/website/#/download 选择**省
(3)“**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49.****.130:81/#/login (请提前登入环境检测)
(4)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 国信CA **专线: 025****1967 CFCA**专线:180****2568
(5)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张磊磊153****7667 樊红丽156****2340 薛工133****7805 或 蔡工153****8096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jsggzy.****.cn)、**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政府网(https://ggzy.****.cn:8100/zbtbv2022/index.html)同步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南河镇王集街顺兴路
联系人:王龙生
电话:135****5050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盐南高新区人民南路5****中心南楼1007-5室
联系人:韩玲
电话:139****5881
2024年10月8日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由招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最终按报价得分由高至低产生1名中标候选人。 |
开标、评标步骤 | (一)开标;(二)招标人评标准备(清标)工作(见本章第3.1款规定);(三)评标入围(见本章第3.2款规定);(四)初步评审;(五)详细评审;(六)评标结果。 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2.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3.授权委托书 | 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
4.承诺书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编制规定已作出全面承诺 | ||
5.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
6.一个报价 | 只能有一个报价 | ||
7.投标函与清单 | 两者报价一致 | ||
8.暗标的要求(如有) | 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7.5项选择暗标时应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暗标的要求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3.业绩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5.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6.社会保险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7.联合体(如有)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联合体协议书和牵头人满足要求 | ||
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范围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2.工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3.质量标准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5.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项规定 | ||
6.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和第5章工程量清单填写要求 | ||
7.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 | ||
8.投标价格 |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 | ||
9.不低于成本价 | 未被认定低于成本价 | ||
10.其他要求 | 不存在本章第3.3.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W=A A:投标报价:10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布时同时明确以下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开标时随机抽取一种) R方法一;R方法二;□方法三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 方法一: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99%; 方法二: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作为投标平均价A〕,预算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本工程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88%~100%。K2取值为95%; 方法三: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特别规定: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 |||
3.6.1 | 多标段定标方法 | 多标段项目评标定标时执行如下规定: 1.1兼投不兼中: (1)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2)定标顺序为:评标总分最高为中标候选人。 (3)当投标人在前面****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参与下面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以此类推。 | |
其他规定 | |||
打分及有关计算规则 | 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技术类评委打分在所有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不论大项、小项)得分。每大项记分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评委打分总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计算过程中评标基准价、A值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偏离率百分比、报价得分等均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得分并列 | 投标人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比较至小数点后第三位值大小,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第三位仍相同的,****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招标人确定排序。 | ||
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以后的处理 | 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未否决全部投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中仍有投标人同时具备投标总价比较合理、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可行、项目管理机构及主要人员满足需要,可以继续评标。****委员会专题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确定 | ||
注明 | 本评标办法(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
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投标报价 | 100 | |
1 | 投标报价 | 100 | l、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2、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评****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否决投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2.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以及开标、招标人评标准备、清标过程发现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
(5)招标文件约定的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未到场的;
3.2.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3.2.2.1.评标入围方法: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20家时,采用全部入围;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20家时,采用从以下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3.2.2.2.评标入围数量:
其中:方法二中R取值为:15;方法三中R取值为:15,平均值以上7 家、平均值以下 8 家。
3.2.2.3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25%~45%)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5%~15%)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去除的最高部分报价和最低部分报价的投标人不再参与评标入围。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20%~4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20%~4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去除的最高部分报价和最低部分报价的投标人不再参与评标入围。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的具体数量和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取R家。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评标委员会对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3.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6.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3.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4.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3.4.2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 “四舍五入”。
3.4.3投标人得分=A。
3.4.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6.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条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约定计算投标人最终得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
多标段项目评标定标时,按本章前附表3.6.1款执行。
3.6.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