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2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产350万个水墨纸箱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华山路与经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开发区华山路与经一路交叉口西南角,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5万元。项目租赁******公司厂房。工艺流程:原辅料购进→印刷模切→纵切压线→横向切断烘干冷切→粘合装订→堆积码垛→成品检验→出售。主要设备:高速四色水墨印刷机、自动粘订一体机、自动打包机、半自动捆扎机、半自动打钉机、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车间密闭,印刷设备密闭;印刷和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密封空间+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可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建议标准限值和《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降噪措施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全部回收后外售;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和废胶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环境局**分局 | 受理地点: | ****中心2****环境局窗口 | |
联系电话: | 0392-****588 | 落款日期: | 2024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