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国会计法》及《****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财监〔2024〕29号)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检查开展情况
****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对2****事业单位开展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检查发现,2****事业单位基本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国会计法》和《政府会计制度》等有关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但被检查单位存在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会计资料不够完整、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和内控制度不够完善问题。
****公司及企业方面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20日期间,****对2家公司及企业开展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
检查发现,2家公司及企业基本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但被检查单位存在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会计资料不够完整和内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二、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在集中审理、征求被查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对上述单位下达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责令被查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调整账务,完善相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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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