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1、招标人:****
2、工程名称:盛泽镇动**置小区环境整治专项提升项目-室外非机动车充电停车棚工程
3、工程规模:详见清单、图纸 投资估算: 111万元
4、招标范围:土建工程 工程地点:盛泽镇
5、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月15日 共78日历天
6、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 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类别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B类证书;
(2) 投标人和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需符合**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
(3) 投标人的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5)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如处于不合格状态,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6)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7)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7、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采用网上投标。
8、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17:00时前使用企业CA锁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https://www.****.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time=170****639045下载招标文件。(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24日 09:30:00时,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投标工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10、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1、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12、****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考核被通报批评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时间为准)。
13、请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其有效身份证明及CA证书准时出席,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14、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24日 09:30:00时
(2)地点:******投标中心。【舜湖西路2099号,****中心三楼】
15、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16、本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1日
招标人:**** 招标代理:****
联系人:陈文彬 联系人:倪双双
联系电话:0512-****7018 联系电话:0512-****0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