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0-11
****综合除雪车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县公共**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6:8099/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4日9时(**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综合除雪车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为17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标论处;
3、招标需求:****综合除雪车1辆的采购、供货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清单报价表、技术参数要求及相关说明;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供货到达现场并调试完成;
5、质保期:一年;
6、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2促进残疾人福利单位发展;
2.3促进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
2.4鼓励优先选择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政府强制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的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选择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2.5执行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相关政策: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执行;
2.6 ****中心采购相关政策:****中心采购,应按照《的通知》(财库〔2023〕7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投标活动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投标申请人所投****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3.4投标申请人所投产品须已纳人工信部免征购置税目录公告;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地点:**县公共**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
(http://218.****.6:8099/TPBidder/memberLogin)
3、方式:网上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4日9时(**时间)
2、投标地点:**县公共**交易平台
http://218.****.6:8099/TPBidder/memberLogin
3、开标地点:**县不见面开标厅
http://218.****.6:8099/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活动通过**县公共**交易平台在线完成。未参加过**县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的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登陆页右侧平台帮助里的常用指南。
2、首次参加**县公共**交易平台在线交易的投标人,须在平台上进行注册,填写主体信息,完善诚信库,原**市公共**交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在有效期内的可以通用。
3、本项目为全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平台,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与现场开标会议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投标人中标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与用普通光盘或U盘拷贝的电子投标文件一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4、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县公共**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5、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5.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5.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6、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近湖街道**路33号
联系电话:139****277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路建设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181****33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商 工
联系电话:181****3308
4、主管部门
****发展中心
监督电话:0515-****6881
5、监管部门
****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6、软件技术支持:159****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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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