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全院电梯维保服务
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人****
采购代理名称****
联系人林志远
采购方式公开/邀请招标
联系电话138****3680
采购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全院电梯维保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 **市**区斗西路158号7楼E****广场) | 2,098,000.00元 | 96.1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全院电梯维保服务):
服务类(****)
1-1 | 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 ****全院电梯维保服务 | 完全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范围要求 | 完全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完全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要求 | 批 | 完全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要求 | 2,098,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黄晓飞 |
评审专家: | 周晓娜 、 林萍 、 阮国华 、 郝燕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采购代理机构按以下标准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下浮21%,收费具体标准如下:中标价≤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8%。b.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中标人的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10%。c.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收款人全称:****;开户银行:****门市**北支行;帐号:351********052507266。d.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全院电梯维保服务:1.878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门市**区**南路201-209号
联系方式:0592-****234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东路408****中心综合楼六楼
联系方式:0592-****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志远
电话:0592-****652
****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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