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第二次)补充通知(一)
**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第二次)补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P30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 2-3:投标报价成本评审办法3.评审方法及标准”的部分内容更正为:
3.评审方法及标准
对低于报价评审警戒线的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重点评审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含能计量的措施项目)和材料、设备单价(以下简称“重点评审单价”)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重点评审单价评审标准如下:
(一)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为最高投标限价的/(90%以上 92%以下,具体取值由招标人明确,下同);
含有装配式建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为最高投标限价的 /(92%以上 94%以下);
(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为最高投标限价的/(85%以上 87%以下);
(三)轨道交通工程为最高投标限价的/(88%以上 90%以下);
(四)单独招标的装饰装修工程为最高投标限价的94%(92%以上 94%以下);
(五)单独招标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为最高投标限价的/(88%以上 90%以下);
(六)单独招标的安装工程为最高投标限价的/(90%以上 92%以下);
(七)其他工程(未包含在上述工程中的其他工程)为最高投标限价的/(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明确)。
二、因招标文件内容发生改变,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至2024年10月28日上午9:00(**时间)。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 答疑补充通知备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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