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大学安吉校区3#营业网点三年租赁权
15.00 万元(首年) | 出租面积约77平方米 |
交易品类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商业
所在地区**省 **市 安**
2024-10-14 |
2024-10-25 |
****大学**校区3#营业网点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取得不动产证,证载****大学,权利性质为划拨/自建房,证载用途为科教用地/教育。产权方已将该房产出租出租至****经营(租赁截止日期为2027年6月30日)。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现状交付。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联系人 | 姚老师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1-****0990 | |
联系地址 | **市**区留和路318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5.00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饮品店(仅限咖啡、奶茶、乳制品)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履约保证金:5万元。 承租方应拥有自有饮品品牌,或已取得饮品品牌的授权或预授权(承诺中标后经营该饮品品牌)。 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 6、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7、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8、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9、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0、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1、其他情况说明: (1)承租方凭一份租赁合同仅可办理一份营业执照。 (2)承租方凭一份租赁合同最多可悬挂两品牌店招,最多可经营两个品牌(品牌被授权方须与承租方一致)。 (3)承租方承租店铺内严禁明显物理分割(装****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 12、合同期限内,因经营困难或其他客观原因,承租方中途退租的应提前三个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商铺租赁终止合同,按流程办理退租手续。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按实际租用时间计算。如未书面申请、未按规定办理退租流程的,租金、履约保证金、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 ||||
租期 | 截至2027年6月30日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含个体工商户)。 2、意****公司)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执行标准:****管理局等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 3、意向方报名时须递交出租方出具的《经营方案确认函》[执行标准:意向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日期的倒数第三个工作日上午10:00前向出租方书面递交书商业计划,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取得《经营方案确认函》。内容包括且不限于: (1)如意向方为加盟商,则提供①品牌方针对本项目的《品牌授权书》(使用的品牌需为连锁品牌,同一连锁品牌有连锁门店5家(含)以上);②5家连锁门店正在经营的证明资料(已开门店地址、门店店招照片及电话5个(含)); (2)如意向方为自有品牌方则提供5家(含)直营门店****直营店****公司或分支机构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含个体工商户),****公司的需提供股权关系证明且持股比例不低于51%,上述证明资料外的其他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如出租方认为相关证明资料仍不能有效证明的,可要求意向方进一步提供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大学****商铺服务网点经营者不得参与此次报名。 (意向方最终是否符合条件具有报价资格由出租方确认)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交易所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按照4个延期周期数延期。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租赁合同样稿》.pdf |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黄女士 | 电话 | 400-****-3939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上****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 网址 | www.****.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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