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司、**省****公司、福****公司、**省鑫****公司、******公司、******公司、**省欣****公司、******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土****基地生态观光环线提升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淮土镇团结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淮土****基地生态观光环线提升项目总造价约42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仿木栈道建设、大棚建设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26442元;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根据“建办市[2019]50号 ****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④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均可)通过**县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nhxggzy.****.com/)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客服热线400-****-5191。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5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按《****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25日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县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nhxggzy.****.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县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nhxggzy.****.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淮土镇团结村,
邮编:365400
电话:138****5392
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县**御景5号楼209室,
邮编:365400
电话:180****5692
联系人: 小黄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广场1号楼4层
保证金联系电话:0598-****021
交易平台:随行易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om) 联系电话:400-****-519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委员会进行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