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局和规划局森检站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街1****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4日 14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局和规划局森检站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65322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所采******局和规划局森检站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包含本项目内所有工程施工、采购、验收及全过程手续办理工作等。包含墙面处理、金属隔断、木质门、壁柜、电路改造、屋面卷材防水、型材屋面等内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街1****中心
方式:携带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被授权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号码)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或将以上资料带至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 14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街1****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14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街1****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文件售价及账户信息
1.售价:500.00元(人民币),采用电汇或现金形式,售后不退。****公司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磋商文件费用账户信息:
收款人:****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
银行账号:320********609777779
(二)响应文件提交的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4日13:30-14:00(**时间)。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市**区**街1****中心。
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14:00(**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姚佳成 联系电话:133****0135
地址:**市**区**街1****中心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中心14号楼
联系方式:潘站长150****3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街1****中心
联系方式:姚佳成 133****0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站长
电 话: 150****3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