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哈****公司检修建设工区用房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哈****公司检修建设工区用房项目已由黑电经研[2024]2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网**哈****公司检修建设工区用房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延**。
2.3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01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0.00平方米。其中,**1#检修工区用房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2#检修工区用房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3#检修工区用房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以实际批复文件为准);
2.4招标范围:****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2.6计划开竣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415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甲丙双方签订的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9最高投标限价:10.4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2.2投标人须提供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4年7月-2024年9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数量配备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本项目将按哈****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23〕290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将被否决。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省公共**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省公共**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17时00分至年2024年10月21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有关手续请查看“**省公共**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省公共**交易网”网上递交。“**省公共**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9 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6日9 时30分。
7.3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岗区**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市招投标领域扫黑****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346、****9097;哈****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3319;哈延******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131****3386。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延******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人:****
地 址:延****镇西同庆街202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451-****330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岗区**大街88号
联 系 人:陈永久
电 话:0451-****8888/177****9000
授权传真:0451-****8888
授权E-mail:****@qq.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省公共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公共**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公共**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省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省公共**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