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工程汽车电子控制仿真实验平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将缴款凭证、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邮箱****@qq.com,需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等信息。”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10-29 14:30:00(**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车辆工程汽车电子控制仿真实验平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车辆工程汽车电子控制仿真实验平台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1预算金额:300000.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300000.00元
标包1 | 软件开发服务 ****车辆工程汽车电子控制仿真实验平台_标包1 1(项)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车辆工程汽车电子控制仿真实验平台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包1(****车辆工程汽车电子控制仿真实验平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包1(****车辆工程汽车电子控制仿真实验平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
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 2024年10月23日,每天 上午 08: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将缴款凭证、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邮箱****@qq.com,需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等信息。”
方式:线下购买
标包1:500.00元
时间:2024-10-29 14:30:00(**时间)
地点:**市高新二路**证券大厦21层第八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局 ****供销**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部 财政部 ****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1.5《****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6《****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办公厅 ****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2.文件获取方式:
2.1文件费用缴纳账户信息:账号:102****78627、账户名称:****、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郊支行,汇款时需备注项目编号(1563/011)。
2.2将缴款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或)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邮箱****@qq.com,邮箱标题请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
2.3以供应商名义付款时需备注项目编号、标书费;以个人名义付款时需备注单位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标书费。
2.4开具标书费电子发票时请将缴款凭证、委托书、缴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开票信息发送至****@qq.com。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东一环路1号
联系方式:0916-****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高新二路**证券大厦8层
联系方式:029-****12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珊、刘艳
联系方式:029-****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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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