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乡南港村后北厢道路边坡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嵊****乡南港村后北厢道路边坡治理工程 已由 ****改革局 以 嵊发改【2024】20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址:嵊****乡
工程概况:治理边坡长93.5米,主要包括清坡、打设锚杆、新增格构梁、喷播绿化等。工程控制价79.1060万元。(控制价下浮区间为5%-7%,间隔为0.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3.2、企业资质:具有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真实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具有A类安全考核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
3.4、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3.5、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6、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7、项目班子配备:项目班子必须配备齐全,持证上岗(其中安全员配备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须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安全员须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且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3.8、诚信承诺: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3.9、信用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0、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近5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 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 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 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 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限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前须自行登陆“**市公共**交易网”(http://zsztb.****.cn/),进行网上注册后登录**市电子招投标平台,于 2024 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8日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zsztb.****.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交易中心:电话0580-****957。软件公司客服电话****980000或者**电子招投标支持群****41593。)
4.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网上上传的截止时间前,登录**市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并加密上传,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的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网http://zsztb.****.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 地 址:**市嵊****路41号
邮 编: / 邮 编: 202450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蒋工
电 话: / 电 话: 0580-****228
传 真: / 传 真: 0580-****819
2024年 10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