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警用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25.97万元
数量:1批(报名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采购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参数要求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8.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中标后,如经核查承诺内容不属实,取消成交资格。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殊资质要求:******部入围警用装备生产企业目录或投标******部警用装备生产企业目录生产产品。(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三、投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到****警务保障室306室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14时30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我方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开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警官、王警官
地址:****
电话:137****1911、187****7861
****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