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省**县**村年处理200万吨石墨矿采选联合项目技术论证及实验探究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省**县**村年处理200万吨石墨矿采选联合项目技术论证及实验探究服务项目。
2.2项目概况:根据公司的战略定位以及在研发端布链、应用端加工和能源端配套的全产业链布局,通过科研攻关方式开展**省**县**村年处理200万吨石墨矿采选联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论证及实验探究,为**村石墨矿项目提质赋能。本项目以**村石墨矿矿石为研究样本,综合运用现代矿物加工技术与设备优化手段,实现石墨矿**的高效利用与深加工技术的突破,为项目前期可研论证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并为项目后续的工业化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2.3采购内容
2.3.1服务内容:按照招标人实际需求提供技术论证及探究实验服务,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1 | 石墨矿石成分研究、选矿工艺及产品验证实验 | 1.制定详细取样方案; 2.矿石工艺矿物学研究; 3.进行BOND球磨矿功指数测定,协助设计阶段球磨机选型; 4.浮选回收石墨小型试验研究; 5.进行中试及放量实验,验证试验结果。 |
2 | 正目鳞片石墨分级工艺及产品高效利用实验 | 1.正目鳞片石墨提取率研究; 2.选矿工艺中各磨浮段精矿的正、负目数质量及其含碳量分析; 3.正目鳞片石墨提取工艺研究; 4.正目鳞片石墨分级设备研究; 5.正目鳞片石墨分级工艺研究; 6.正目鳞片石墨提取对球形石墨工艺影响研究; 7.正目鳞片石墨应用研究,研究最佳正目鳞片石墨提取的经济性。 |
3 | 球形石墨生产工艺及产品探究实验 | 1.球形石墨成球设备研究; 2.球形石墨工艺研究; 3.球形石墨产品方案研究; 4.进行中试及放量实验,验证试验结果。 |
4 | 球形石墨尾料高值化利用技术研究。 | 1.球化工艺对球化微粉影响因素研究; 2.球化微粉纯化工艺研究; 3.球化微粉二次造粒工艺研究。 |
注:1.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成果所涉及的工艺路线及技术方案应切实可行,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现行规范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约定。
2.投标人应对其所提交的技术成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和科学性负责。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技术成果不合格的,包括由于技术成果的质量问题、数据不实、计算方法错误所导致的决策失误,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即01标段。
2.5最高投标限价:4,253,100元人民币。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出具全部成果报告。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完成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服务地点:**省**市**县。
2.8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需求和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科研能力。且满足下列要求:
3.1服务团队:15人及以上,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之一:
(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投标活动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司法、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状态。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仅需企业单位提供)。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
(8)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中被列入投标人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
(9)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com/)按要求完成投标人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0时00分至2024年10月29日0时00分(**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①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本平台完成投标人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198****6680(李女士)。
②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用,若出现同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投标人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③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同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管理办法》中关于投标人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投标人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开标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开启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投标文件开启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开标期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开标操作情况。
7.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com/)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中心《****集团电子招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参与招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z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公共**交易网(http://www.****.cn)上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0.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单先生
联系电话:181****198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大道245号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0451-****7711/****0152
11.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名称:******公司风险防控部
联系电话:045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