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县巨龙路(九里立交-龙洲路)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基地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县巨龙路(九里立交-龙洲路)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EPC)已由 ****改革局以2302-330825-04-01-33491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 项目业主为****建设局,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行政监督部门为**县公共****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基地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县巨龙路(九里立交-龙洲路)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7000万元,工程概算29476.9692万元,其中**工程造价21529.3959万元,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3000m,规划红线最高40米,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40km/h,巨龙路道路红线总面积129727.84平方米,建设地点:**县巨龙路。
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发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非标准设备设计、工程前期手续的办理、**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竣工图编制、组织验收直至使用单位接手等相关资料的办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具体见发包人要求),包含在现状道路基础上,结合相关规划内容,对市政道路翻新、综合管线、景观绿化、附属设施等进行综合整治,涉及专业包括外立面建筑改造(外墙立面改造、外门窗、空调机位格栅、金属装饰线条(窗套)、现代及仿中式店面广告牌、遮雨棚、栏杆、UPVC落水管更换安装、坡屋面翻新、穿孔金属板、砌筑墙体等)、市政改造(道路、交通标志、交通管理)、景观改造、绿化改造、加油站改造、照明改造(建筑景观照明、室外景观照明、路灯照明)、燃气管道改造、电力及通信工程改造(含电力及通信工程改造及电力临时迁改)、排水工程改造(海绵城市、雨污废水改造改建、临时迁改等)、给水工程改造(含给水工程改造改建及临时迁改)、雨水泵站**(建筑及工艺)、****中心**工程改造、新增部分电气(路灯照明、景观照明、箱变等)、新增雨水改造、信号控制系统、视频监控及电子警察系统等,详见招标清单。本次招标控制价22199.0429万元。(其中**工程造价(**工程最高限价)21529.3959万元,设备购置费(最高限价)342万元;设计费220万元;工程总承包管理费按**工程费的0.5%计取)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3.1设计要求:设计要求从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的设计并完成图纸审查。
2.3.2施工要求:从现场签发开工令起320日历天内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直至通过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备案、档案移交并办理完毕所有相关工作内容,整体移交。
2.4其他: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增加。
2.4.1本项目公开已经完成的初步设计,详见附件。
2.5 ****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非联合体的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满足以下资质“(1)”或满足“(2)”和“(3)”: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资质;
(3)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非联合体的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满足以下资质“(1)”和“(2)”: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4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四家。其中设计单位不得超过2家,施工单位不得超过2家。鼓励与**县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2)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需在联合体协议书内注明各联合体成员参与本项目的专业资质及对应所承担的专业工作。例:甲公司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乙公司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丙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丁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甲乙丙丁四方组成联合体,需在联合体协议书内分别****公司各自使用的参与本项目的资质及资质对应的分工内容。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 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本次招标的注册执业资格仅包括①一级注册建筑师②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③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④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前述项①-④项其中的一项),√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道路)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在建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①对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下同】“有在建工程”的认定标准:
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工程”:
a、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b、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c、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本条第②款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a、项目业主同意更换证明原件扫描件;
b、原项目负责人有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原件扫描件。
3.11项目组人员配备要求表(最低配备要求)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3(人数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投标人(非联合体的)或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即所有施工单位)提供企业参保人员不少于50人的社保证明材料(**省内提供2024年7月、8月、9月份,**省外若因社保管理系统原因无法提供2024年7月、8月、9月份社保的按最近三期的提供),要求能扫码验证或提供可查询的网址,社保证明资料提供人数与扫码验证人数(或网查人数)不一致的以扫码验证(或网查人数)结果为准。
3.2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四家。其中设计单位不得超过2家,施工单位不得超过2家。鼓励与**县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市公共**交易网;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市公共**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潜在投标人登录**市公共**交易网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4.4.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4.4.2 CA办理:
(1****联通**CA办理流程(龙****联通CA通用):****营业厅办理,办理流程详****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中《关于CA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
(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008,157****0753。
4.4.3 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四家:一标通、广联达、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
****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13;
****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622,客服电话:****166166;
品茗公司联系方式,邱工,057********03;
****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
4.5潜在投标人可在**市公共**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4.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9时3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
7.3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湖底叶村
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188******1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路华昌大厦8楼
联系人:徐俊
电话:135******55
电子邮箱:********@qq.com
县监管办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57*******70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