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公司2024年**市林火视频监控前端太阳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中选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司2024年**市林火视频监控前端太阳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唱价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时00分(**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4年10月22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2名参选人参与应答,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一中选候选人。
六、中选候选人:
第一中选候选人:****(信用代码:911********618586F)
应答报价:不含税总价842500.00元人民币
税率:13%
交货期:自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11日在买方指定地点完成到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的要求
资格能力:****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公司应答文件制造商授权函中名****公司****公司、项目名称非本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非本项目采购编号、接受日期为2424年9月27日,****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所提供制造商授权函无效,不满足参选人资格要求-代理商要求,否决****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应答。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九、公示期: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5日,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段国斌
联系电话:173****2553
接收邮箱:****@163.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公司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区晋阳街灵芝谷大厦10层
电话:173****2553
联系人:段国斌、周政、李泉坤、邓勇浩、王谦、杜彬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下载
日期: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