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核和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市区科学城11号地绿化苗木采购项目
****南市区科学城11号地绿化苗木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1、项目名称:****南市区科学城11号地绿化苗木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
3、采 购 人:****
4、公 示 期: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5日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委员会已独立完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序号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服务质量 | 服务期限 | 资格能力条件 | 备注 |
1 | 第一名 | **** | 49000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本项目为竞争性谈判项目,于2024年10月18日在**中核****公司二楼会议室(201)进行了评标,共三家供应商参加此项目,分别为****、**市绿荣****公司、**市西域景天****公司、****商贸有限公司三家响应人都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过综合评价,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为:****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
2)具体异议的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
3)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4)原件提交我司异议处理部门。
6.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异议提出人提出的异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2)超出异议申请时效的;
(3)异议人非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且与招投标活动无直接利害关系;
(4)未提供与异议相关证明材料;
(5)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前述异议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申请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7)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等程序的。
7.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中核****公司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采购中心
电话:0937-****007(本号码为异议受理专线,不受理无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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