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镇新安村砼路面铺油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镇**村砼路面铺油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 ||
所在地区 | **省-**市-**县 | |||
项目实施地点 | **镇**村 | |||
最高限价 | ****034.84元 |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招标内容 | **村砼路面铺油提升改造工程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034.84元,资金比例 100% | |||
计划工期 | 30天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概况 | 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30天 支付方式:工程建设期间按进度付款,进场支付至合同价的30%,喷油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 | |||
其他情况 | ||||
交易条件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 ||
受让方缴纳风险保障金 | 0.0元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4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三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投入 | |||
其他条件 | 接资质要求: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基本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
申请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 无 | |||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 出让方 | |||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 已经招标方(采购方)决策同意 | |||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已经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同意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名称 | ****交易中心 | 联系电话 | 0311-****2420 |
项目所属部门 | 交易部 | |||
项目联系人 | 产权中心 | 联系电话 | ****2420 | |
传真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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