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地点:**市-**县 |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业 |
本招标项目 ****中心**城市更新项目施工图设计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74748㎡(约合412.11亩),总建筑面积693962㎡,地上建筑面积589990㎡,地下建筑面积103972㎡。按照路网结构,分为五个区域。 A区主要建设住宅楼14栋、商业4栋及配套公建3栋。其中-1+10F住宅楼3栋,-1+15F住宅楼3栋,-1+17F住宅楼1栋,-1+18F住宅楼3栋,-1+2+15F住宅楼4栋,1-3F配套楼2栋;1F换热站1栋,沿阳光大街设置3F商业4栋,大门、围墙、道路硬化、绿化、消防、安全等配套设施建设。 B区主要建设住宅楼25栋、商业4栋及配套公建4栋。其中-1+10F住宅楼5栋,-1+3+7F住宅楼1栋,-1+3+14F住宅楼1栋,-1+2+15F住宅楼4栋,-1+17F住宅楼2栋,-1+18F住宅楼12栋,1-2F配套楼2栋;3F配套幼儿园1栋,1F换热站1栋,沿阳光大街设置3F商业4栋,大门、围墙、道路硬化、绿化、消防、安全等配套设施建设。 C区主要建设住宅楼13栋、商业1栋及配套公建4栋。其中-1+10F住宅楼1栋,-1+2+15F住宅楼4栋,-1+18F住宅楼8栋,1-3F配套楼2栋;3F配套幼儿园1栋,1F换热站1栋,沿阳光大街设置3F商业1栋,大门、围墙、道路硬化、绿化、消防、安全等配套设施建设。 D区主要建设住宅楼14栋、商业4栋及配套公建3栋。其中-1+10F住宅楼2栋,-1+2+15F住宅楼5栋,-1+17F住宅楼1栋,-1+18F住宅楼6栋,1-3F配套楼2栋;1F换热站1栋,沿阳光大街设置2-3F商业4栋,大门、围墙、道路硬化、绿化、消防、安全等配套设施建设。 E区主要建设5F商业综合楼1栋,大门、围墙、道路硬化、绿化、消防、安全等配套设施建设。 项目规划机动车停车位3993辆,机动车停车位100%预留充电建设安装条件。项目规划非机动车停车位10851辆,其中5725辆设置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项目一期主要建设住宅楼5栋及配套公建1栋。其中-1+18住宅楼5栋,3F配套幼儿园1栋;大门、围墙、道路硬化、绿化、消防、安全等配套设施建设。一期规划机动车停车位190辆,机动车停车位100%预留充电建设安装条件。一期规划非机动车停车位819辆,其中410辆设置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并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竣工验收及必要的其他设计服务。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25 00:00:00 至 2024-10-31 23:59:00 (**时间,下同), 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资料,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14 13:30:00 ,地点为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CA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CA,请及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咨询办理)。未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供应商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进行评审。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滢涛,电话:0319-****688,****@163.com
9.1 监督部门名称: ****
9.2 电话: 187****5777
9.3 电子邮件: ****@qq.com
****中心**城市更新项目施工图设计 | 投标人/供应商 | 100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省**市**县珠****侧 | 地址:**省**市信都区**镇70号 |
054900 | 邮编:054000 |
刘志忠 | 联系人:王滢涛 |
187****5777 | 电话:0319-****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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