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经由**市数据局以关于********处理厂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泰数批[2024]300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处理厂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地点:****侧、襟江路东侧、向荣中沟北侧 2.2工程规模:****处理厂建设项目总投资约35742.83万元,占地面积95000㎡,处置总规模为6万m3/d。 2.3工期要求:15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 |||||||||||||||||||||
2.5付款方式:(1)工程监理服务费:合同签订后付监理费签约合同价的10%,土建部分施工完成后,付至监理费签约合同价的30%,设备安装且调试完成后,付至监理费签约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监理费的90%,工程结算完成,质保期满后按最终结算审定价作为计费基数,按中标费率计算,付清余款。 (2)招标代理服务费:单项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后,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该单项招标的招标代理费。最终结算时以单项实际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中标费率计算。 (3)造价咨询服务费:合同签订后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签约合同价10%,土建部分施工完成后付至造价咨询服务费签约合同价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造价咨询费的80%,余款在结算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4)BIM咨询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监理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国家级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备注:国家级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国家级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职称: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在**市域外无在监工程,在**市范围内最多有两个在监工程;注:在监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职务。 √招标代理负责人:职称: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资格:国家级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协会签发的《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证书》(中级及以上)的专职人员。 √ 造价咨询负责人:职称: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 备注:国家级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国家级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时间要求:2024年7月-2024年 9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公司缴纳的也予以认可),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6)项目总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执业中不得兼职本项目其他管理岗位。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无要求。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总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建设局官网、**市公共**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获取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30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 |||||||||||||||||||||
5.投标截止时间 |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4日14时30分 | |||||||||||||||||||||
6.评标方法 | |||||||||||||||||||||
6.1是否评定分离:否;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