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收发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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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拟对快递收发服务项目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条件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快递收发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服务内容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服务 地点 | 备注 |
1 | 快递收发服务项目 | 提供各类快递代收、代发服务 | 详见附件 | 年 | 2 | **省**市 |
四、供应商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未在军队采购网完成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特定资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如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五、技术要求及经济要求:详见附件
六、公示期: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8:00-17:00 )( 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如对资格条件、技术参数等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采取电子邮件(须PDF格式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方式递交,联系邮箱:cgglklw@163.com。
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1.营业执照;2.建议反馈表;3.如需说明的其他内容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助理 陈助理
联系电话:027-****1052、****1056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姚干事
办公电话:027-****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