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秋冬移苗工程需要,并依照现行招投标有关规定,拟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秋冬移苗“竹支撑”采购项目供应商。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招标人:****。
1.2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秋冬移苗“竹支撑”采购项目。
1.3采购人地点:**县县城幸福大道26号。
1.4供货地点:**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具体按招标人要求)。
1.5采购项目内容:根据2024年秋冬移苗工程需求,计划采购一批“竹支撑”,对秋冬移栽后的树木进行固定。具体详见“采购项目清单”。
采购项目清单
序号 | 规格 | 全费用综合单价 (基础价格) (元/根) | 备注 | ||
长度 (m) | 小头直径(cm) | 大头直径(cm) | |||
1 | 1.5 | ≥2 | ≥2.5 | 1.1 | |
2 | 1.8 | 1.2 | |||
3 | 2 | 1.3 | |||
4 | 2.5 | ≥2.5 | ≥3 | 1.7 | |
5 | 3 | 2.0 | |||
注: (1)采购数量以验收合格的实际接收数量为准。 (2)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货物的采购费、货物的包装费、货物的运输费、保险、税金、上下力费、管理费、利润、不可预见风险费、以及为完成本项采购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
1.6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项目清单中全费用综合单价×100%。
1.7投标报价方式:采购项目清单中全费用综合单价×X%(其中X为投标人填报数字,X小于等于100)。
1.8供货期限:2024年11月-2025年5月(中标人根据招标人具体要求,分批次完成本采购项目的供货,且每批次的供货期限为30天)。
1.9质量标准:合格。
1.10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1.11结算方式:按“实际供货数量×固定单价”结算。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需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的经营内容表述),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公共**交易网”、“**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4无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3、费用支付办法
3.1按月结算费用。
3.2按招标人具体要求,中标人将每批次“竹支撑”运送并卸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于次月5日前,采供双方共同核准上月账目,中标人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招标人财务审批流程完成后,支付上月“竹支撑”货款。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1万元。
4.2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资格审查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评定标办法
6.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2确定通过评审,投标报价最低(X值最****一中标候选人,确定投标报价次低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
6.3若投标报价相同,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随机抽签确定其评标后的排序。
7、招标公告发布
7.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2日。
7.2招标发布公告的媒介:****政府网。
8、投标报名
8.1投标报名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自拟,注明联系电话号码);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3)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4)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转账截图(支付宝账号:133****6021,转账时请注明投标申请人名称及招标项目名称 )。
8.2投标报名方式
(1)投标申请人将上述投标报名材料,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qq.com)。
(2)电子邮件发送完成后,投标申请人应电话联系代理机构、核实电子邮件是否发送成功(联系电话:0515-****1234)。
(3)若因投标申请人电子邮件未能发送成功,且未能及时核实电子邮件是否发送成功,或投标申请书中注明的联系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识别)所导致的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9、招标文件发送
9.1 招标文件发送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日18:00。
9.2 招标文件发送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的电子信箱(投标申请人发送报名材料信箱)。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截止时间、地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1、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县城幸福大道26号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51 5105 012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城五洲国际B座901室
联系人:张琪
联系电话:139****6021 0515-****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