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业公司5000吨原粮仓库建设项目清单编制服务采购询比公告
****受托,****公司5000吨原粮仓库建设项目清单编制服务采购进行公开询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比。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米业公司5000吨原粮仓库建设项目清单编制服务采购
1.2项目地点:****农场****公司,采购人指定地点。
1.3主体项目概况:****公司5000吨原粮仓库建设项目,总预算795万元,分别为粮食仓库682.34万元(含粮情检测、厂区道路硬化、土方回填等),配套仓库外用设备65.96万元(建设单位提供预算和清单),监理、设计及其他费用等46.25万元。建设用地3650.4m2,总建筑面积2475m2,其中仓库面积1375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容量5000吨的粮食仓库一栋,仓库分三个奡间,配套钢结构罩棚、仓库控温、熏蒸、通风、装卸、输送、粮情监控等设备;地面硬化、与生产区隔离围栏;各类检验检测设备、配套电力设施设备;所有监控整合;必要的配套通讯网络等设备设施等。
1.4 服务内容:承担受委托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包括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造价成果质量异议核对等,造价成果文件答疑;并对工程量清单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对控制价合理性负责;
1.5 成果提交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完成。
1.6 最高限价(预算):4万元。(报价高于此价的属于无效报价)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信用要求: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n/home/)有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4日
3.2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在询比公告附件中下载电子询比文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4.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5时20分
4.2递交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在线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优质采客户端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报价截止时间以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系统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电子响应文件未完成上传的,报价将被拒绝。
4.3响应文件递交请按照附件响应文件格式上传。
5.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6.询比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和**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同步发布。
7. 联系方式:
7.1****中心
地 址:**省**市**县白湖镇
联系人:黄工
电 话:191****6365
7.2勘察及咨询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180****3099
7.3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金融港A11栋
联系人:范工
电 话:0551-****4037
米业公司5000吨原粮仓库建设项目清单编制 同类项目: 清单编制>0元诊断,精准投标 市场行情分析>服务采购(二次)
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 ********集团****公司委托,****公司5000吨原粮仓库建设项目清单编制服务采购(二次)(采购编号:****)进行询比。
****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米业公司5000吨原粮仓库建设项目清单编制服务采购(二次)
2、拟成交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最终报价为(人民币):叁万柒仟捌佰柒拾陆元整(37876.00元),得分:93.2
第二成交候选人:建信发展(厦****公司,最终报价为(人民币):叁万捌仟捌佰元整(38800.00元),得分:91.74
3、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4、采购内容:米业公司5000吨原粮仓库建设项目清单编制服务采购,详见询比文件。
5、评审时间:2024年10月28日
6、预算金额:40000.00元人民币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30日
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1357
本公示发布媒介:优质采首页(https://www.****.com)、**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