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河内湖涝区防灾减灾工程(排涝工程)一标段施工 | ||
**市**区河内湖涝区防灾减灾工程(排涝工程)一标段施工 | ||
正常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河内湖涝区防灾减灾工程(排涝工程)一标段****改革局以《关于**市湘****示范区水利整治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潮发改投审[2021]7号),《关于变更**市湘****示范区水利整治建设工程有关事项的批复》(潮发改投审〔2024〕12号),****水务局以《关于**市**区河内湖涝区防灾减灾工程(排涝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潮水许决字〔2024〕10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资金来源为 由**区财政统筹解决,本项目属于“百千万工程”项目。招标人为****、**市湘****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市**区意溪镇。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9114.31万元,工程预算金额****71424.14元(其中**费****24041.92元;工程监理费****000.00元;水土保持工程费****708.36元;环境保护工程费856673.86元)。
建设内容包****电排站;****泵站(设计排涝流量50m3/s,装机容量4800kw)、****泵站(设计排涝流量67m3/s,装机容量6400kw);**河内湖自排闸(净宽25m,过闸流量207m3/s); **河内湖****泵站之间衔接段0.76km堤防。
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堤防按近期防洪标准30年一遇建设,泵站按近期治涝标准10年一遇建设,自排闸按远期治涝标准30年一遇建设。堤防工程级别为3级;****泵站、****泵站、河内湖自排闸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4级。
2.3 招标范围: 河内湖泵闸、****泵站及2座泵闸衔接段堤防等土建施工,以及为完成本工程需要建设的临时设施和临时工程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程项目:
(1)河内湖泵闸、****泵站及2座泵闸衔接段堤防工程:含土石方开挖工程、土石方回填工程、混凝土(含钢筋混凝土)工程、基坑支护及地基处理、金属结构设备及其电气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2)施工临时设施:含施工测量、现场试验、施工交通、施工供电、施工供水、施工供风、施工照明、施工通信、视频监控、邮政服务、砂石料料物开采加工系统、混凝土生产系统、机械修配厂、机械停放场、金结拼装场、加工厂、仓库、存料场、弃料场以及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建筑设施等。
(3)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措施:含施工劳动保护、**工地建设、项目规范化管理、爆破作业、照明、场内交通、消防、洪水和气象灾害保护、施工安全监测等。
(4)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含施工、生活污水和废水处理、大气环境与声环境保护、固体废弃物处理、水土保持,以及完工后的场地清理、农田复耕(若需要)与植被恢复等。
(5)施工导流和水流控制: 含施工导流挡水和泄水建筑物、截流、度汛、基坑排水等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6)原型观测:含位移、沉降观测、测压管、渗压计等设备的埋设及安装。
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工程勘察报告、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说明。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7728.442414万元【其中**费17542.404192万元(含安全生产措施费467.174065万元,暂估价397.381437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100.370836万元、环境保护工程费85.667386万元】。安全生产措施费、暂估价不参与价格竞争。
2.5计划施工工期: 36 个月。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有效资质的施工企业。
3.2 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效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需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3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任命确认书》签字确认(项目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4 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无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
3.5 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cn/index.html)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
3.6 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评审专家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 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8 凡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s://scjg.****.cn/)和**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址:http://210.****.108/)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1 月 22 日 9 时 30 分前登****交易中心网(www.****.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截止时间****交易中心网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
4.2 请投标人报名后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11月22 日9 时30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交易中心建设工程评定分离交易系统使用指南(2021版)--投标人》,咨询电话 0768-****020)。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署明联系电话。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 30 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 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4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一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澄清、更改,在**市公共**交易网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水务局
地址:**市**区**村北帝庙堤脚
电话:0768-****038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市湘****管理中心
地址:**市**大道南段建设大厦三楼 地址:**市**区**北帝庙堤脚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郑工
电话:0768-****053 电话:0768-****49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第四层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联系人:郑工
电话:134****4947
2024 年 10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