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贺州移动社会渠道“鹏程计划”评比方案(第七期)公告
本公告项目2024年**移动社会渠道“鹏程计划”评比方案(第七期),公告人为****。公告内容如下:
一、鹏程计划准入规则
**公司制定统一的准入规则、评估模型,每半年评选一次,按评比规则综合得分比高排序,以金字塔比例设置“黑金、白金、黄金”三类鹏程商户,**鹏程商户名额为6个,黑金、白金鹏程商户名额向下取整。评**果公示后的次月,鹏程商家无门店或主动申请放弃鹏程商家,**公司有权对鹏程商家进行顺位替换。参与鹏程计划的商户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总星级积分须同比正增长或总星级积分全区Top500。
(二)2家或以上门店(含引商入店、委托加盟)前3个月单店月均积分>1000分。
(三)总星级积分中入网、宽带、终端、升档、融合业务占比≥70%。
(四)**优秀商户****公司盖章的数据入围。
(五)区内其他地市商户数据不纳入评选范围。
(六)实名制违规/其他违规不得进入评比。其他违规详细定义及应用:在评定有效期内,若鹏程商户体系门店出现违规行为,市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有权将涉事门店或整商从鹏程体系中剔除,并取消下期鹏程商户评比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剔除后即日起,不再享受鹏程商户激励和权益,根据剔除门店租金对整商激励上限进行调整。具体内容为:包含但不限于实名制违规、侵害客户个人信息、断卡行动严重违规、重大违规外呼等违规行为。
二、鹏程计划评比规则
(一)外拓能力:权重15%(场次权重5%,业务发展权重10%)
1.场次:2024年3月-2024年8月内外拓参与场次、按参与次数比高。
2.业务权重:2024年3月-2024年8月内参与外拓宽带业务量、按完成值比高。
(二)品牌店**深度:权重5%
品牌的授权以及品牌****公司下发数据评分:如在品牌方的排名/类型计分,最高级别满分(10分)、无授权不得分(0分)、中间阶梯得分,根据得分比高得分,其中各品牌方的排名如下。
华为:金种子>TOP368>TOP1000>TOP1500>NDKA+/**店商>TOP2000>TOP5000>RA
小米:百强>S>A>B
vivo:黑金>钻石>铂金
荣耀:CKA-A>CKA-B>SKA-A>SKA-B>PKA-A>PKA-B
OPPO:T>S>A
真我:**>A类
(三)业务收入净贡献:权重30%
业务收入净贡献=商家门店业务贡献收入-激励成本
1.商家门店业务贡献收入:业务带来的收入(经分出数)、租金收入(引商入店和委托加盟2024年3月-2024年8月租金收入)
2.激励成本:
(1)营业场地成本:社会渠道租赁或购置店铺,我公司未投入成本,成本为“零”;
(2)装修设备成本:根据工程部给的数据按3年分摊计算装修成本;
(3)销售成本:星级激励+基础手续费+渠道激励;
(4)人工成本:按渠道经理月均薪酬5000元分摊至对应每个看护渠道计算。
(四)门店数量:权重20%
按2024年8月正常运营的商户授权店星级分6个档次评分(六星级网点按1.5个,五星级按1.3个,四星1.1个,三星及培育期1个,二星0.9个,一星0.8个计算)。
(五)**紧密度:权重10%
按照商家在2024年3月-2024年8月重点业务积分合计比高。
(六)终端销量:权重20%
2024年3月-2024年8月每月终端销量之和,剔除销售当月不符合如下条件的终端销量:
1.MOU小于5分钟且DOU小于100M;
2.非正常在网;
3.非实名;
4.终端当月未使用;
5.终端未激活或者终端激活时间
按照外拓能力、品牌店**深度、业务收入净贡献、终端销量、门店数量、**紧密度六项评分项的最终得分进行排名评选。在评比环节,所引用的评比数据剔除涉诈入网或其他认定为违规、虚假、低质量的业务数据。
(七)信用体系:权重5%
权重5分,A级商户得5分、B级商户得3、C级商户得1分,D级商户得0分,对于信用等级为E级的商家,不得参与鹏程商户评定。
三、鹏程商家评比
根据评比规则综合得分排序,按以下比例设置“黑金、白金、黄金”三等鹏程商户(名额向下取整)。
1.黑金商家:前20%(不含);
2.白金商家:20%(含)-50%;
3.黄金商家:50%(含)-100%;
4.同一商户仅使用**店面数据进行评比;
5.近一年内,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人员所经营的渠道不参与评比。
四、鹏程商户权责内容
****公司后续明确及优化。
五、**商户盖章数据递交
**商户盖章数据需提交到项目联系人处。详见第七点。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仅在中国移动官方网站(www.****.cn****公司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方案发布部门:****
地址:****市**大道76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9****2333
电子邮件:liushengfeng@gx.****.com
若对以上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4日12:00**行反馈。逾期不再接收反馈及其他建议。
八、投诉联系方式
方案管理部门:****公司****经营部
联系人:萧先生
联系电话:150****1668
接听时间:09:00-12:00,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市**大道76号
邮编:542800
九、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方案信息的官方媒介为:www.****.cn****公司平台。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与本方案相关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均视为无效。
一、鹏程计划准入规则
**公司制定统一的准入规则、评估模型,每半年评选一次,按评比规则综合得分比高排序,以金字塔比例设置“黑金、白金、黄金”三类鹏程商户,**鹏程商户名额为6个,黑金、白金鹏程商户名额向下取整。评**果公示后的次月,鹏程商家无门店或主动申请放弃鹏程商家,**公司有权对鹏程商家进行顺位替换。参与鹏程计划的商户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总星级积分须同比正增长或总星级积分全区Top500。
(二)2家或以上门店(含引商入店、委托加盟)前3个月单店月均积分>1000分。
(三)总星级积分中入网、宽带、终端、升档、融合业务占比≥70%。
(四)**优秀商户****公司盖章的数据入围。
(五)区内其他地市商户数据不纳入评选范围。
(六)实名制违规/其他违规不得进入评比。其他违规详细定义及应用:在评定有效期内,若鹏程商户体系门店出现违规行为,市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有权将涉事门店或整商从鹏程体系中剔除,并取消下期鹏程商户评比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剔除后即日起,不再享受鹏程商户激励和权益,根据剔除门店租金对整商激励上限进行调整。具体内容为:包含但不限于实名制违规、侵害客户个人信息、断卡行动严重违规、重大违规外呼等违规行为。
二、鹏程计划评比规则
(一)外拓能力:权重15%(场次权重5%,业务发展权重10%)
1.场次:2024年3月-2024年8月内外拓参与场次、按参与次数比高。
2.业务权重:2024年3月-2024年8月内参与外拓宽带业务量、按完成值比高。
(二)品牌店**深度:权重5%
品牌的授权以及品牌****公司下发数据评分:如在品牌方的排名/类型计分,最高级别满分(10分)、无授权不得分(0分)、中间阶梯得分,根据得分比高得分,其中各品牌方的排名如下。
华为:金种子>TOP368>TOP1000>TOP1500>NDKA+/**店商>TOP2000>TOP5000>RA
小米:百强>S>A>B
vivo:黑金>钻石>铂金
荣耀:CKA-A>CKA-B>SKA-A>SKA-B>PKA-A>PKA-B
OPPO:T>S>A
真我:**>A类
(三)业务收入净贡献:权重30%
业务收入净贡献=商家门店业务贡献收入-激励成本
1.商家门店业务贡献收入:业务带来的收入(经分出数)、租金收入(引商入店和委托加盟2024年3月-2024年8月租金收入)
2.激励成本:
(1)营业场地成本:社会渠道租赁或购置店铺,我公司未投入成本,成本为“零”;
(2)装修设备成本:根据工程部给的数据按3年分摊计算装修成本;
(3)销售成本:星级激励+基础手续费+渠道激励;
(4)人工成本:按渠道经理月均薪酬5000元分摊至对应每个看护渠道计算。
(四)门店数量:权重20%
按2024年8月正常运营的商户授权店星级分6个档次评分(六星级网点按1.5个,五星级按1.3个,四星1.1个,三星及培育期1个,二星0.9个,一星0.8个计算)。
(五)**紧密度:权重10%
按照商家在2024年3月-2024年8月重点业务积分合计比高。
(六)终端销量:权重20%
2024年3月-2024年8月每月终端销量之和,剔除销售当月不符合如下条件的终端销量:
1.MOU小于5分钟且DOU小于100M;
2.非正常在网;
3.非实名;
4.终端当月未使用;
5.终端未激活或者终端激活时间
按照外拓能力、品牌店**深度、业务收入净贡献、终端销量、门店数量、**紧密度六项评分项的最终得分进行排名评选。在评比环节,所引用的评比数据剔除涉诈入网或其他认定为违规、虚假、低质量的业务数据。
(七)信用体系:权重5%
权重5分,A级商户得5分、B级商户得3、C级商户得1分,D级商户得0分,对于信用等级为E级的商家,不得参与鹏程商户评定。
三、鹏程商家评比
根据评比规则综合得分排序,按以下比例设置“黑金、白金、黄金”三等鹏程商户(名额向下取整)。
1.黑金商家:前20%(不含);
2.白金商家:20%(含)-50%;
3.黄金商家:50%(含)-100%;
4.同一商户仅使用**店面数据进行评比;
5.近一年内,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人员所经营的渠道不参与评比。
四、鹏程商户权责内容
****公司后续明确及优化。
五、**商户盖章数据递交
**商户盖章数据需提交到项目联系人处。详见第七点。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仅在中国移动官方网站(www.****.cn****公司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方案发布部门:****
地址:****市**大道76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9****2333
电子邮件:liushengfeng@gx.****.com
若对以上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4日12:00**行反馈。逾期不再接收反馈及其他建议。
八、投诉联系方式
方案管理部门:****公司****经营部
联系人:萧先生
联系电话:150****1668
接听时间:09:00-12:00,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市**大道76号
邮编:542800
九、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方案信息的官方媒介为:www.****.cn****公司平台。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与本方案相关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均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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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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