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中心】公安县原种场预留地安置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中心】****预留地安置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4-10-30 21:2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预留地安置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预留地安置项目****改革局以公发改审批【2023】249号、公发改审批【2024】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府投资。****政府投资: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县迎宾片区,油江大道以南、掌上明珠以东、环城路以西、**路以北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2524.7平方米(约33.79亩),总建筑面积64301.7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5861.75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25平方米,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25平方米,开闭所、配电房建筑面积160平方米,公厕、消防控制室4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7990平方米。项目建设机动车停车位453个,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46个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6栋住宅楼及地下车库、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开闭所、配电房、公厕、消防控制室等建筑,配套建设内部道路、广场、停车位、绿化、给排水、消防、供配电、暖通、燃气等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10 合同估算价:13643.61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主要负责人须获得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以提供的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公司成立实际情况提供;没有的提供书面承诺。)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承接过 1 项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施工合同金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施工工程或EPC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5)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 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4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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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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