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车组件、吊具及驱动装置生产
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0-31 16:55:28 截止时间:2024-11-08
统一信息编码:****
专业领域:其他
一、项目名称:某大车组件、吊具及驱动装置生产 二、公示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
三、成交结果:**** 四、其他补充事项:如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集团****研究所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京广中路126号,联系电话:0371-****2363。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资料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投诉复议的。
五、联系方式:****研究所****集团****研究所),**市**区京广中路126号,刘工,0371-****2363。
三、成交结果:**** 四、其他补充事项:如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集团****研究所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京广中路126号,联系电话:0371-****2363。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资料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投诉复议的。
五、联系方式:****研究所****集团****研究所),**市**区京广中路126号,刘工,0371-****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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