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招标人委托,就****基础手术器械采购项目(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并在****公开开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委员会评议,产生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商贸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日到2024年11月4日17:00。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一次性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0551-****0153。
二、评标情况简述: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其它情况说明: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授权委托书。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一次性提交,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网站发布。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一中标候选人即确定为中标人。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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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日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基础手术器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作如下澄清:
1、本项目开标时间现延期至2024年9月19日14:30(**时间,以此为准)。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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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