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人委托,****拟对如下拍卖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简况 | ||||
项目编号 | **** | |||
拍卖标的名称 | 李*飘、丘*春债权 | |||
拍卖标的种类 | 财产权利 | |||
拍卖标的金额 | 基准日 | 2024-07-31 | 标的资产总额(元) | 5,903,642.59 |
标的本金(元) | 3,231,211.28 | 其他 | 利息:2,654,550.31元;垫付诉讼费:17,881元。 | |
拍卖标的所在地 | **壮族自治区**市 | |||
拍卖标的数量 | 2户 | |||
拍卖标的状态 | ****分行为第一债权人,已判决,执行中。 | |||
涉及的抵押、担保及其它情况等 | 抵押物: | |||
拍卖标的评估情况 | - | |||
拍卖标的其他 披露内容 | 该笔债权的转让方/****银行**分行。该笔债权转让后,买受人不得对转让方/委托人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权。标的债权资产因意外事故或被征收、征用或其他并非由于转让原因而导致的减损、毁损、灭失风险自权利转移日起由买受人承担;本转让资产项下风险责任及合同项下作为债权人的有关义务自权利转让日起由买受人承担。转让协议生效后,转让方/委托人不再对贷款协议及文件、材料的合法有效性、可执行性承担任何责任;转让协议生效后,转让方不承担权利瑕疵担保义务;买受人因受让不良债权的瑕疵遭受损失的,无权要求转让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 |||
二、拍卖信息与竞买人资格条件 | ||||
拍卖标的展示时间 | 2024-11-01 至 2024-11-07 | |||
拍卖标的展示地点 | **市民族大道136-5号华润大厦C****分行) | |||
拍卖公告开始时间 | 2024-11-01 | 拍卖公告结束时间 | 2024-11-07 | |
拍卖方式 | 网络拍卖 | |||
拍卖时间 | 2024-11-08 11:40 | |||
拍卖地点 | 网络拍卖,网址:https://www.****.com | |||
保留价 | 是否设置保留价 | 有保留价 | ||
保留价金额(元) | - | |||
起拍价(元) | 4,196,530.55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金额(元) | 420,000.00 | |||
保证金缴纳时间 | 拍卖公告期间内交纳(以拍卖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 | |||
保证金适用规则 | 1、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的,该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按照拍卖公告要求与转让方/委托人完成《资产转让协议》签署、按照《资产转让协议》要求完成全部交易价款支付,以及完成拍卖佣金支付后,该履约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他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为保证拍卖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本拍卖平台或委托人有权扣除违约的竞买人所交纳的全额保证金:(1)竞买人提出竞买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竞买申请的;(2)产生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竞买人未参加后续网络拍卖程序的;(3)在竞拍程序中以起拍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通过网络拍卖产生最高报价方,且该最高报价不低于保留价,该最高报价方不按照该最高报价进行成交的;(5)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委托人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或支付债权交易价款的;(6)不同的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7)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8)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放弃受让的;(9)竞买人存在影响正常转让、拍卖公正性或其他违反拍卖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 |||
拍卖具体规则说明 | 1、本次网络拍卖采用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参与拍卖即表明接受起拍价,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 2、本次网络拍卖由自由报价和延时报价两个阶段组成,其中自由报价阶段为10分钟;延时报价的每个报价周期为3分钟;本次网络拍卖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000元或5000元的整数倍; 3、本项目设有保留价,最高报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最高报价不低于保留价的,网络拍卖时间结束后由拍卖师宣布以最高报价成交,拍卖结束。 | |||
竞买人资格条件 | 1、符合监管要****公司或社会投资者(不含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2、该资产包的交易对象为法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参与的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参与不****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参与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 | |||
参与竞买应当 办理的手续 | 竞买人应于2024 年11月7日17:00前持有效证件联系本拍卖平台按要求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应在拍卖公告期结束前交纳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拍卖公告结束日17:00前到账为准)。 | |||
其他需要 披露的内容 | 1、本次拍卖标的资产设起拍价,竞买人报名不得低于起拍价;同时本次拍卖标的资产设保留价,竞买人最终报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 |||
三、委托人信息 | ||||
委托人名称/姓名 | **** | |||
四、拍卖人联系方式 | ||||
拍卖人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女士,李先生 联系电话:159****3806,134****4352 联系地址:**市**区深南大道2016****分行大厦33楼 | |||
五、其他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