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4年办公楼防水更换改造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公司2024年办公楼防水更换改造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电信办公楼至今已使用10年,达到了防水材料的使用周期,楼顶屋面地砖起鼓脱落、基层粉化、开裂、屋面及楼内防水老化严重造成到处漏水,为防止继续扩大恶化,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正常的办公秩序进行的办公楼屋面及楼内防水维修更换。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根据**电信办公楼防水实际需求,主、辅楼屋面防水面积约3000平方,楼内防水约160平方,本次防水维修屋面采用4MM厚-20℃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II型片岩),热熔满粘法施工,楼内地砖下防水老化漏水,采用高压注浆方式再造防水层。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项目规模及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次采购成交人数量为1名。
1.4 ★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所有工作。
1.5 ★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1.6 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询比文件技术规范书规定的质量标准。
1.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56880.73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2.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 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或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必须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如供应商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文号:建市〔2020〕94号)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2.3 人员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个;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个,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个。
2.4 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完成的同类(防水施工类)项目业绩合同至少一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若为单项合同:每份合同均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2)若为框架合同:每份合同均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并提供至少一张结算发票或者订单扫描件。
(3)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
2.5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2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7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8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 月4 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 月 7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4.2.1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网站注册
步骤1:登陆网站: https://www.ccs-ibidding.com/ebidding/login;
步骤2:首次登陆网址的供应商需进行信息填写。
4.4询比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 11月12 日13时3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7929 /010-****7880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司未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项目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供应商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供应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福寿东街2777号
邮 编:261061
联 系 人:袁老师
电 话:189****7253
电子邮件:****@chinatelecom.cn
监督电话:0536-****590
询比代理机构:****
地 址:**市高新****中心A座1605室
邮 编:250101
联 系 人:金福恒/张敏
电 话:189****9170/153****0626
电子邮件:****@chinaccs.cn
传真:0531-****6456
开户银行:****银行**延中支行
账 号:****11158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 11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