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内容:负责**湘江新区含浦街道等4个街道(镇)芝字港等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4100亩土壤改良(农田深翻耕、绿肥轻简栽培、施用生石灰、贫瘠区域增肥)的实施,绿肥措施的实施内容为购买绿肥种子(紫云英)播种以及秋收后开沟(四周开沟和中间十字沟),采购预算****666.12元。项目地点为白箬铺镇金峙村、坪塘街道兴合村、含浦街道芝字港村、坪塘街道**村、雨敞坪镇新卯村。
2、技术参数要求
(1)有机肥:供应商所提供的有机肥应符合《有机肥料标准》(NY 525-2021)规定。
(2)复**:根据土壤测试结果及作物需肥特性,选择 N、P、K 等主要营养元素配比适宜的复**,确保养分全面均衡。
(3)有机肥、复**配比设计:首次施工以有机肥为主,占总施肥量的 80%(200kg/亩),旨在改善土壤基础条件;二次施工则以复**为主,占 20%(50kg/亩),侧重于补充作物快速生长期所需营养。
(4)绿肥紫云英种子要求符合国家三级良种标准(GB 8080-2010)。
(5)施用生石灰:生石灰执行建筑石灰按现行标准《建筑生石灰》(JC/T 479-92),用量确定主要依据不同质地耕地土壤反应(pH值高低)确定石灰的施用量。使用生石灰中和酸性,每亩用量50kg,在整地时均匀施入。
3、项目实施要求
3.1、供货范围
(1)产品正常使用时所需的附件、工具等;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前将有机肥、复**、紫云英、生石灰等产品按时按量运送到采购方指定的项目区域地点,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转运、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负责其派出、聘请的所有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并购买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后,方可施工。
3.2、实施方案
(1)供应商提出详细的、操作性强的、售后技术服务到位的实施方案;
(2)有机肥、复**、紫云英、生石灰施用前,成交供应商应进行重量自检,明确每亩用量后进行施用。
4、结算方法
(1)付款人:********环境局。
(2)付款方式:
第一次:生石灰、紫云英撒播及有机肥的施用完成后,经业主、乡镇、村、监理单位确认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
第二次:项目完成,验收通过,无任何经济、法律等纠纷据实支付剩余金额(无息)。
5、投标报价及要求: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优惠率,项目实施总面积为4100亩。供应商所报价格的费用包括产品运送到项目区指定地点的产品价格、运输费、保险费、装袋卸货和人工费等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相关标准:满足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满足采购人要求。
满足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满足采购人要求。
1.服务期限:2025年1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满足采购人要求。
(1)项目验收按(长财采购[2024])5****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采用分段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
①货物验收:产品抽样送检,送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合同生效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抵项目指定地点后一周内,农业农村局、镇、村(社区)对成交供应商所交货物依照磋商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成交产品有关指标和合同要求,进行随机抽取并送到省级或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测,样品质量代表该批次货物质量,检验报告结果作为付款的依据之一。若检验不合格,按合同约定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②包装、数量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项目监理、镇农业农村办、****社区)、成交供应商四方现场对产品包装、数量进行现场验收。
③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机肥、复**、紫云英、生石灰的施用等工序必须留有建设前、中、后对比影响资料。
④项目完成后的验收,由采购人组织,财务、项目监理、设计单位、项目乡镇、****社区)、成交供应商五方参加,对施用面积进行验收。有机肥、复**、紫云英、生石灰的施用要求均匀,覆盖率不低于80%/亩,低于30%/亩的不计面积。
以上四项为付款依据。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检测等有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在进行供货、实施、验收时必须完全服从合同条款约定。
(4)售后服务:①项目实施期间提供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②重要农业生产时期、节假日须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七、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设备及配套附件,以及产品运输、装卸、保险、检测、验收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