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利招〔2024〕07号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江经济带瓯**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市大溪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纳爱斯段)已由 ****委员会 以 ****委员会关于长江经济带瓯**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市大溪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纳爱斯段)初步设计批复的函 (丽发改项管〔2024〕251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9-331100-04-01-979956,建设资金 由市财政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长江经济带瓯**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市大溪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纳爱斯段)位于**市主**,概算投资约161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186万元,生态修复工程(景观工程)为226万元,工程主要对大溪**(琵琶岛路至小水门大桥)段进行岸线改造修复,**大溪**防洪堤约1.01km,节点改造总面积约570m2,迎水坡生态修复总面积约14990m2。本工程为Ⅲ等工程。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堤防为3级建筑物。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2.2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范围内工程(以最终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443元
2.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按要求创建**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
2.6****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等资料将于2024年11月06日起在**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并供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6日9时00分(**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交易中心(**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6.1本招标公告在 **市公共**交易网(http://lssggzy.****.cn/syweb/)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 址:**市丽青路156号
联系人:叶攀、王杰剑
电 话:0578-****13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街132号4楼
电 话:0578-****891
联系人:徐锦妃、朱浏漪
行政监督部门:****水利局
地址:**市**区**路99号
联系人:季荣涛
联系电话:0578-****239
2024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