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编号**** | 发布时间2024-11-06 16:01:37 |
2024****联通****公司沙区**城市系列项目摄像头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
****对2024****联通****公司沙区**城市系列项目摄像头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沙区**城市系列项目摄像头采购项目,包括:750路海康威视监控摄像头。
1.2采购预算最高限价:81.783万元(不含增值税);
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
1.4交货地点:**市**区;
1.5 项目类型:货物;
1.6 项目属性:单项采购项目。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1)本项目在《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4年10月24日)》中明确核准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2)本项目为沙区**城市系列项目摄像头采购项目,由于《函-中共乌****区委****委员会》明确指出继续使用海康威视产品替换750路老旧视频监控点设备;属于《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第四条:“(六)涉及**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的情形,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故与**海康威视****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1)本项目为沙区**城市系列项目摄像头采购项目,由于《函-中共乌****区委****委员会》明确指出继续使用海康威视产品替换750路老旧视频监控点设备;属于《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第四条:“(六)涉及**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的情形,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故与**海康威视****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2)**海康威视****公司均未被列入中国****公司、****公司和本项目涉及地市(**市)黑名单。
3.3公示期内,若无供应商提出质疑,则按照本项目采购方案制定的规则直接与公示的供应商谈判并签订合同;若收到其他供应商质疑,则由需求部门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质疑成立的,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并重新编制采购方案。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
(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11月1日至本项目邀请函发出之日)**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案例至少一个。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合同须包括关键页、金额页、签章页等,要求能体现合同金额及内容。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还须提供相应至少一个订单,且以订单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①未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1年11月1日(近三年)至今没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
(5)应答人(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联通****联通****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自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1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采购人:****
地址:****市**南路666号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红**路888****广场1A栋304室
联系人:周峰、李晓阳、兰春虎、王珉、高艺萌
联系人:王珉、高艺萌
联系电话:130****5216、177****7991
邮箱:****@cicdi.cn
监督部门:****办公室
监督电话:(0991)****113
监督邮箱:****@chinaun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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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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